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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歷險記(世界知名插畫家,羅伯.英潘繪圖)【已絕版】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作者:馬克.吐溫(Mark Twain)
繪者:羅伯.英潘(Robert Ingpen)
譯者:孔繁璐
叢書系列:奧林專區精品好讀系列
書籍編號:OLCE015
ISBN:978-957-0391-83-1
280頁 / 精裝 / 23.5 cm × 19.5 cm
出版日期:2013 年 09 月 26 日
定價:399元 / 優惠價:359

精典.永恆
讀一本好書是種幸福
給孩子享受品讀精典文學的況味與永恆幸福


孩子一定要讀的兒童經典文學

世界知名插畫家,羅伯.英潘繪圖
讀了經典作品,也欣賞了圖畫藝術



  《湯姆歷險記》在1876年出版。作者根據自己在密蘇里的孩提記憶以及絕佳的想像力,讓書中的角色融入這個小鎮的地理環境,展開一連串的冒險,到現在都還一直是美國文學史上最受喜愛的作品之一。

  《湯姆歷險記》是作者為孩子寫的故事。每個孩子都是書裡的任何一個孩子。書中主角湯姆、哈克還有其他孩子們雖然是一百多年前的人物,但即使是現在讀來,他們的言行舉止、想法、青少男女的情竇初開,一樣讓人感到親切、心有同感。湯姆就和很多孩子一樣:調皮、鬼靈精,總愛出鬼點子,喜愛惡作劇;看起來笨笨的,卻機靈得很;不愛上學,總是想盡辦法逃學;偶爾會耍點無傷大雅的小心機⋯⋯

  扮演海盜、強盜、在學校想辦法吸引女生的注意、到鬼屋挖寶、為心愛的女孩受鞭打、離家到小島去冒險⋯⋯湯姆有許多讓人印象深刻的事蹟。例如:他被波麗姨媽處罰在星期六為一大片的籬笆漆油漆,但是他利用他的小聰明,讓朋友們得用一些寶貝來交換、爭相幫他刷籬笆;他喜歡一位叫蓓琪的女孩,每當看到她時,總是說些無聊的話或是極盡所能的做些愚蠢的行為想要吸引她的注意;他和蓓琪在像迷宮裡的山洞裡迷路時,他展現了他平時的生活智慧,努力保持鎮定、安慰蓓琪,想辦法找出路⋯⋯

  讀完《湯姆歷險記》,讀者想必會發現湯姆並不只是一個愛玩、不愛讀書、不時會闖點禍的孩子,他其實有著一顆善良的心,而且不論遇到什麼問題,也總是會找方法解決。

  這是一部每個孩子都應該讀的經典文學作品。而這個版本最不同的地方,是由世界知名插畫家羅伯.英潘繪圖,製作極精緻,很值得孩子閱讀、典藏。

 

 

 

原文書名: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原出版語言:英文

【作者】
撒母耳.朗洪.克萊門斯(Mark Twain, 1835-1910)


  以「馬克.吐溫」這個筆名著稱於世,是一位美國諷刺幽默作家,也是一名演說家。威廉.福克納尊稱他為「美國文學之父」,作品包括了小說和非小說,其中最出名的是兩部偉大的小說:《湯姆歷險記》及《頑童流浪記》。馬克.吐溫的敏銳機智和尖刻諷刺、以及對當時美國社會根深蒂固的——特別是那些和奴隸制及種族主義相關的——一些觀念,理智、深刻的嚴厲批判,為他贏得了評論家和同行的一致好評。


關於馬克.吐溫(1835-1910
  馬克 .吐溫的原名是撒母耳.朗洪.克萊門斯。他是在西元1835年11月30日在美國密蘇里州一個叫做佛羅里達的小村子出生的,在家排行第六或是第七,在他的兄弟姊妹中,只有三個活過童年。撒母耳從小體弱多病,他的母親很擔心他會像那些早夭的兄弟姊妹一樣,也沒有辦法活下來。在他四歲的時候,全家搬到位在密蘇里邊界上的一個小鎮漢尼拔。漢尼拔就在密西西比河邊,是一個發展得很快的港口小鎮。撒母耳就這麼在密西西比河邊度過了他的童年:日子過得消遙自在,中間經歷了種種冒險,這些後來都成了他在描寫湯姆.索耶的冒險故事時的靈感。
  1847年,撒母耳十一歲的時候,他的父親約翰因為肺炎去世,留下了許多債務。撒母耳只得輟學,到當地報紙《密蘇里快訊》的印刷廠當學徒。他的哥哥奧利安之前一直在聖路易從事印刷業,這時也回到了漢尼拔,並且創辦了一份週報《西聯報》。後來奧利安又把《漢尼拔日報》給買了下來,撒母耳於是到他哥哥那兒去當一名排字工兼編輯,同時開始替報紙寫一些幽默小品。到了十八歲,撒母耳離開密蘇里往東發展,先後到了紐約、辛辛那提、費城等地,為不同的報紙工作,並且繼續寫作。
  撒母耳在1857年搭汽船回到了密蘇里,打算繼續南行,到南美洲尋找名利雙收的機會。南美洲沒去成,他卻反而成了密西西比河上行駛於聖路易和紐奧良間的渡輪上的領航員。撒母耳在接受完實習生訓練後,取得了執照,之後便開始了他在渡輪上的穩定工作。這份工作的薪水非常優渥,在1861年,卻因為南北戰爭爆發,所有密西西比河上的交通都被迫中止而突然劃上句點。撒母耳回到漢尼拔,幫忙組成了一支支持南方邦聯的義勇軍,叫做「馬里恩遊騎兵隊」。這個遊騎兵隊主要是由他和幾個老同學所組成的,但是不到一個月就解散了。後來撒母耳在一篇文章中寫到他們這個遊騎兵隊對戰爭「其實一點兒用處也沒有」。
  1862年,內戰正酣,撒母耳到西部去,展開一段新的探險。奧利安被任命為內華達州州長的秘書,撒母耳則是被內華達州的銀礦所吸引,希望能在那兒挖礦致富。兩兄弟乘驛馬車走了兩個星期才到達目的地。他們越過大平原區,生平第一次遇見了美洲原住民,旅途中大大小小的狀況和驚險的經歷後來都成了撒母耳故事中的素材。
  撒母耳探勘銀礦的計畫失敗了,卻開始為一家內華達的報紙《領土企業報》撰稿。在1863年,他第一次使用馬克.吐溫這個筆名 (這是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的水手所使用的術語,意思是說河水深二噚,航行很安全)。他在1864年搬到加州舊金山,繼續為報紙寫些文章。到了1865年,撒母耳發表了短篇小說《卡城名蛙》,在文學創作這條路上初獲成功。後來全美各地的報紙紛紛轉載這篇小說,撒母耳在國內打出了知名度。之後《沙加緬度聯邦報》派撒母耳到三明治群島(也就是現在的夏威夷)當一年通訊記者,等他再回到美國本土的時候,因為文章早已廣受歡迎,而得以在全美各地展開巡迴演講,確立了他受人喜愛而且成功的形象。
  南北戰爭結束後幾年,撒母耳繼續寫作、進行巡迴演講,發表了許多文章。他到各地旅行,還造訪了巴勒斯坦和歐洲。這些旅行的經驗為他的第一本書《老憨出洋記》提供了豐富的材料。《老憨出洋記》是一本充滿諷刺性觀察的幽默遊記,以預購的方式出版。這本書大受歡迎,更進一步穩固了他作為文學名家的地位。
  在旅行途中,撒母耳第一次遇見他未來的小舅子,查爾斯.蘭登。蘭登把他姐姐奧莉維亞的照片拿給撒母耳看,撒母耳對她一見鍾情。他和奧莉維亞(莉維).蘭登於1870年結婚,兩人婚後先在紐約州的水牛城住了一陣子,在這期間,他們的兒子蘭登.克萊門斯出生,之後他們才在康乃狄克州的哈特福德定居下來。到了1872年,二歲的蘭登死於白喉。 撒母耳和奧莉維亞在1872年到1880年這幾年間還生了三個女兒,蘇西、克拉拉和珍。他們全家在1873年搬到哈特福德一幢由撒母耳請人蓋的、有十九個房間的豪宅。撒母耳在這幢宅子裡完成了好幾部他最出名的作品,其中《苦行記》(1872)描述了他早年在探勘銀礦和橫越大平原區時的探險經歷,還包括一些荒誕不經的故事,另外像是《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1883)、《乞丐王子》(1881)、《康州美國佬奇遇記》(1889)等也都是在這裡完成的。《湯姆歷險記》在1876年出版,是一部根據撒母耳自己在密蘇里的孩提記憶,描述童年生活無盡可能、無限歡樂的頌歌,一出版便獲得了極大的成功,到現在都還一直是美國文學史上最受人喜愛的作品之一,書中的幾個角色也因此成為美國人心目中家喻戶曉的民間英雄。在這本小說中,哈克貝利.芬這個角色初次登場,他後來成了撒母耳於1884年出版的《頑童流浪記》一書的主角。和湯姆.索耶比起來,哈克貝利.芬是個更為灰暗、爭議也更多的角色,一般認為哈克貝利.芬可以說是馬克.吐溫對美國文學最偉大的貢獻。海明威曾經這麼寫道:「現代美國文學全都源自於馬克.吐溫的《頑童流浪記》這一本書⋯⋯所有美國文學創作都始自於這本書,在此之前,沒有什麼真正可觀的;在這之後,也找不到比它更好的。」
  在這段期間,撒母耳同時也在美國及歐洲各地演講,並且用激烈的批判語氣,針對美國社會一些帶有爭議性的問題,像是奴隸制度、迫害、種族主義,宗教和階級關係等等,撰文提出自己的看法。他為了要對自己的作品有更多的掌控,成立了自己的出版公司—查爾斯 L.韋伯斯特公司。雖然做出了一些不錯的成績,但這家公司在十年後隨著對自動排字機的投資失利而宣告破產。撒母耳也因此被迫到世界各地巡迴演講,賺錢還債。由這些巡迴演講的經歷而來的《赤道漫遊記》於1897年出版,幫他還清了債務。在1891年到1900年之間,撒母耳和他的家人絕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在國外度過。
  撒母耳的政治觀點在那些年間變得愈來愈激進。在他回到美國後,便立刻宣稱自己是一個反帝國主義者,從1901年到他去世為止,一直擔任美國反帝國主義聯盟的副主席(當時這個聯盟正積極反對美國吞併菲律賓)。他有一些作品因為太過激進,在他在世時從未發表。撒母耳晚年因為遭逢接二連三的打擊,兩個女兒和他深愛的妻子莉維又先後辭世,寫作風格變得愈來愈悲觀和苦澀。雖然撒母耳的健康狀況一天比一天差,他還是繼續旅行、演講,在公開場合露面的時候,總是身穿他的招牌白色亞麻西裝。在看到《紐約日報》誤刊自己的訃聞之後,他的反應是「關於我的死訊的報導太過誇大。」至今仍膾炙人口。撒母耳於1910年4月10日離開人世。當時的美國總統,威廉.H.塔夫脫在他死後讚揚他:「馬克.吐溫讓成千上萬的人在精神上得到了真正的享受,將來也會繼續將這樣的樂趣帶給我們的子孫。在他的作品當中,沒有什麼是做父親的人無法唸給他的女兒聽的。」撒母耳.朗洪.克萊門斯的葬禮於1910年4月23日星期六,在紐約市第三十七街和第五大道轉角的布利克教會舉行。

  馬克.吐溫婚後不久,在康乃狄克州的哈特福德蓋了一幢新房子(見上圖)。這幢房子被形容為一幢「結合了汽船、中世紀城堡和咕咕鐘」的建築物,他一直斷斷續續的住在這裡,直到1903年把它賣了為止。目前這幢房子由私人機構負責管理維修,以馬克.吐溫紀念館的名義對外開放,裡頭仍有許多地方需要整修。

 

 

【關於繪者】
羅伯.英潘(Robert Ingpen)


  1936年出生於澳洲吉朗,之後在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攻讀插畫藝術與書本設計。1986年,羅伯以對兒童文學的貢獻,得到了國際安徒生獎;2007年,又獲頒澳大利亞勳章。
  羅伯籌劃創作了100多本書,是世界知名的藝術家和作家。除了《湯姆歷險記》,他還為其他經典名作,像是《小飛俠》、《金銀島》、《叢林奇談》、《柳林中的風聲》、《小氣財神》、《愛麗絲夢遊仙境》 繪製了插圖。他現在住在離家鄉吉朗不遠的安吉爾西(澳洲)。

 

 

【關於譯者】

孔繁璐

 

  美國密西根大學藥物化學博士。曾任工業技術研究院研究員,現任教於臺灣大學藥學系。
  喜愛閱讀及寫作。繪本譯作有:《不是你想要的都可以得到》(大穎文化)、《不要!我不要!就是不要!》(大穎文化)、《永遠不想離開媽媽的小袋鼠》(大穎文化)等等。

                             序
                

  這本書裡記載的冒險故事大部分都確有其事,其中有一兩個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其餘的,則發生在我的同學身上。
  哈克.芬這個角色取材自現實生活,湯姆.索耶也是一樣,不過和哈克.芬不同的是他不是由哪個特定的人而來,而是三個男孩的綜合體,兼具了這三個人的個性。
  書裡提到了許多現在看起來很奇怪的迷信,不過在故事發生的那個年代—大約是在三、四十年前左右,那些東西在西部的孩子和奴隸圈中都是非常流行的。
  雖然這本書主要是要寫給孩子們看的,想為這些男孩女孩帶來一些歡笑,希望大人們不要因此就對它失去了興趣。因為其實我也想讓大人們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下,重溫自己的童年,回想起自己過去是怎麼看這個世界、想了些什麼、又說了些什麼,還有,做了哪些奇怪的「大事業」。

                                   —本書作者於哈特福德,西元1876年

                          繪者後記
      

  馬克.吐溫是在密蘇里州的聖彼得堡,或是和這個地方非常相似的一個小鎮長大的,他可能根本不需要地圖就可以在這裡暢行無阻。靠著他的童年記憶和絕佳的想像力,要讓書中的角色融入這個小鎮的地理環境,展開一連串的冒險,對馬克.吐溫來說,完全不是問題。
  可是,對我來說,如果要摸透馬克.吐溫的心思,隨著湯姆.索耶一路探險而不致迷失的話,就得藉助我放在扉頁和這裡的這種地圖了。密西西比河之外,書中的另一個主要地理場景是卡地夫山,道格拉斯寡婦的大宅子就位在山頂。在我的地圖中,只畫出故事發生的那個年代聖彼得堡鎮和鎮郊可能的樣貌,不過在小鎮下游五公里遠的傑克遜島、或是位在卡地夫山另一面的麥克道格爾洞的洞口,在圖中就見不到了。
  故事中的小鎮(人口大約是一千人左右)安逸舒適,和其他城鎮相比,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鎮上大部分是像孤兒湯姆.索耶住的那種木造房子,頂多只有一兩層樓高。那裡有個長老教會,屋頂上有個松木板做的木箱,權充教堂頂部的尖塔。另外還有個警長辦公室、一個小鎮監獄、三間小客棧—包括那個禁酒旅館、一所學校,還有各式各樣的小商店、辦公室、馬房和倉庫。灰撲撲的街道兩旁,立著用白漆粉刷的高籬笆,閒適的躲在洋槐樹的樹蔭下,到了春天,一片花影斑斕。聖彼得堡是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一個小河港,還沒有大到成為那些富麗堂皇的輪船停靠的母港。固定停靠在這裡的動力船隻,除了那艘橫跨一公里寬的河面、往返於對岸的伊利諾州和小鎮間的蒸汽渡輪,別無其他。
                    
                                       —羅伯.英潘,西元2010年




馬克.吐溫,1835-1910
6


10

湯姆歷險記
11

繪者後記
273


 

 

第1章

 

 「湯姆!」
  沒有回答。
  「湯姆!」
  沒有回答。
  「這孩子不知道又怎麼了!嘿!湯姆!」
  還是沒有人回答。
  老太太把眼鏡拉低,從鏡片上方巡視整個房間,然後把眼鏡往上一抬,從鏡片下方又來回檢視一遍。她幾乎不曾、或者可以說從來沒有透過鏡片看像孩子那麼小的東西。這副眼鏡是她身分的表徵、心頭的驕傲,要夠氣派、夠時尚,至於功能之類的,則在其次。即使戴上的是一副爐蓋,老太太照樣能透過它看東西。找不到湯姆,她茫然不知所措起來,過了一會兒,又開口說話:「好啊!我發誓要是我逮到你,一定會……」語氣並不兇狠,可是聲音還是大得連家具都能聽得一清二楚。
  她的話並沒有說完。因為她已經彎下腰,手裡拿著掃把在床底下戳來戳去,這動作頗費力,她不得不停下來喘口氣。除了貓,老太太並沒有掃出任何東西。
  「我總是被這個孩子耍弄得團團轉!」
  屋門開著。她邊說邊走向門口,站在那兒望向花園中叢生的番茄藤和曼陀羅藤,依舊不見湯姆的影子。
  她張大嗓門,調整一下姿勢,以一個可以讓聲音傳得更遠的角度對著空中大喊:「湯姆!」
  這時,從她背後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細微聲音。老太太猛的一個轉身,及時抓住正要拔腿溜走的小男孩。
  「這下我可逮到你了!我早該想到這個櫃子的。你在裡頭幹什麼?」
  「沒幹什麼。」
  「沒幹什麼?看看你的手,還有你的嘴!沾的是什麼東西啊?」
  「我不知道,姨媽。」
  「你不知道我知道。果醬!是果醬!我告訴你多少次了,要是你敢再碰果醬,我就要剝了你的皮。去把鞭子拿過來!」
  鞭子在空中颼颼飛舞,眼看湯姆就要大難臨頭。
  「哎喲,姨媽!看看妳背後是什麼?」
  老太太立刻抓緊裙子轉了身,想要確保自己不會碰上任何危險。沒想到就在這瞬間,湯姆這小傢伙已經咻的一聲爬上高高的木籬笆,轉眼不見人影。
  波麗姨媽愣在那裡,好一會兒才回過神,忍不住笑了出來。
  「該死的孩子!我怎麼還是學不乖呢?他已經不知道對我耍過多少次這樣的把戲了,我早該多防著他一點的。傻瓜果真是愈老愈傻,難怪俗話說:『老狗學不了新把戲』啊!真是的,這孩子的花樣怎麼這麼多啊!從來沒見他重複過耍花招,誰曉得下回他又會想出什麼鬼點子?他好像很清楚我的底限,每次折騰我都還有個限度。他也知道只要逗逗我、讓我消消氣,我根本對他下不了手,而他呢,當然什麼事也沒有了。說老實話,上帝一定看得清清楚楚,我對這孩子真是沒盡到該盡的責任。聖經上不是說孩子不打不成器嗎?我知道我這麼做真是罪孽深重,該為我和這個孩子得到應有的懲罰。魔鬼跑進了這孩子的心裡,可是我的天哪!他是我死去的姐姐的孩子啊!這個可憐的失去了媽的孩子,我怎麼狠得下心來打他呢?我放過他,會良心不安,可是要是真的打了他,我的心又要碎了。唉!聖經上說:『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我想一點都沒錯。今天下午他如果又逃學,我一定要罰他在明天幹些活兒。要讓他在星期六別的孩子都放假的時候幹活,應該會是件很困難的事,不過既然工作是他最討厭的事,我還是得對他盡點責,勉強他做些事,不然我可就真的毀了這孩子了。」
  這天下午湯姆果真逃學,玩得開心極了。他拖到很晚才回家,幾乎來不及趕在晚飯前幫小黑人吉姆把第二天要用的木頭鋸好、柴也劈完,不過他總算是及時趕到,一面看著吉姆做完大部分的工作,一面把自己這天的冒險經歷說給他聽。湯姆的小弟弟(嚴格說來應該是他同母異父的弟弟)席德這時早已經做完他份內的工作,把碎木屑撿乾淨了。席德是一個安靜乖巧的孩子,不愛冒險,也不會惹麻煩。
  在晚飯時間,湯姆只要逮到機會便偷幾塊糖吃。波麗姨媽不斷的問他問題, 每個問題都高深莫測,滿是陷阱,一心想要讓湯姆露出馬腳、洩了底。波麗姨媽和那些天真的人一樣,以為自己生來就有長袖善舞的外交手腕,還不時自得意滿的使出一些她自以為充滿機巧、旁人卻一眼看穿的小伎倆。
  她說:「湯姆,今天學校裡還滿熱的,是不是?」
  「是的,姨媽。」
  「熱爆了,是不是?」
  「是的,姨媽。」
  「你都沒有想要去游泳嗎?湯姆?」
  湯姆心中猛的一驚,一股狐疑不安的情緒湧了上來。他仔細端詳波麗姨媽的臉,卻完全看不出任何蛛絲馬跡,便回答:
  「沒有,姨媽……嗯,沒有想過。」
  老太太伸手摸了摸湯姆的襯衫,說:「可是你現在好像不怎麼熱啊!」波麗姨媽想到自己能這麼不動聲色的便發現湯姆的襯衫是乾的,任誰也不知道自己心裡在想什麼,不禁得意了起來。雖然她心裡這麼想,湯姆卻早已發現苗頭不對,搶在波麗姨媽使出下一招之前先發制人,說:「我們幾個到打水機那裡沖了沖頭……妳看,我的頭到現在還是濕的呢!」
  波麗姨媽想到自己竟然忽略了這個間接證據,錯失了逮住湯姆小辮子的大好機會,真是懊惱極了。不過她很快又有了新的主意。
  「湯姆,去沖沖頭不需要把我幫你縫上的襯衫領子拆掉吧?解開你的夾克扣子!」
  湯姆臉上的不安剎時一掃而空。他打開夾克,裡頭襯衫上的領子還牢牢的縫在那裡。
  「真是怪了!好吧!看樣子你這回沒亂說。我剛剛幾乎已經認定你又逃學跑去游泳了!這次就放過你好了。湯姆,我想你大概就是俗話說的那種燒焦了毛的貓吧!骨子裡比外表看起來要好些。不過,我只是指這一次喔!」
  她心裡一方面可惜自己白費了這許多心機,卻也很高興湯姆竟然守了規矩。
  可是,席德說話了:
  「我記得妳是用白線縫他的領子呢!可是線現在變黑色的了。」
  「哎呀,我是用白線縫的沒錯!湯姆!」
  湯姆沒等她說完,已經拔腿開溜。臨出大門前,不忘對席德撂狠話:「你等著,我一定會狠狠修理你一頓的。」
  逃到了安全的地方,湯姆翻翻插在夾克翻領上的兩根大針,一根穿著白線、一根穿著黑線。他自言自語:
  「要不是席德,姨媽根本看不出有什麼不對勁。真是該死!她有時用白線、有時用黑線,換來換去的,我怎麼搞得清楚啊?真希望她固定用同一種顏色的線。我發誓一定要讓席德為這件事付出代價。不把他揍一頓,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湯姆不是村子裡的模範兒童,不過他對所謂的模範兒童的底細清楚得很,而且打心眼裡瞧不起。
  沒過幾分鐘——甚至比這還要短的時間,湯姆已經把這些煩惱全拋到九霄雲外。這可不是因為他的問題比一般人會碰到的來得小、或是沒有那麼痛苦,只不過他的注意力很快轉移到一件更新鮮有趣的事上,相形之下,剛剛那些煩惱,也就算不了什麼了。這就跟大人在展開一項新計畫時,心裡的那股亢奮勁兒會讓他暫時忘卻之前的所有不幸,是一樣的道理。湯姆這會兒全神貫注在他剛從一個黑人那裡學來的一種新的吹口哨方法上,他得花些時間、不受旁人干擾的好好練習才行。用這種方法吹出來的口哨,像鳥語流轉,又如流水潺潺。吹這種口哨時,要不時用舌頭輕點上顎,男性讀者們要是對兒時還有印象的話,說不定記得該怎麼吹。湯姆很努力、很專心的練習,很快便抓到竅門。他一路吹著口哨,大踏步走在街上,心中滿是喜悅與感激,就好像天文學家發現新行星時的亢奮感覺。不過,若是要比較興奮的程度和喜悅的單純性,天文學家比起湯姆,無疑的要略遜一籌了。
  夏天的日頭總是很長,這時天還沒黑呢!湯姆突然停下了口哨。一個塊頭比湯姆稍微要大一些的陌生男孩站在他跟前。對聖彼得堡這種貧瘠破落的小村子而言,新來的人,不管是男女老幼,總是格外引人注目,更何況這傢伙還穿得相當正式——在平常工作日就穿得這麼正式,光這一點就夠讓人驚奇萬分了。男孩頭上戴了頂很講究的帽子,藍布短上衣上的扣子一個個扣得好好的,看起來又新又整潔,褲子也是一樣。這天還只是星期五,那男孩腳上竟穿著皮鞋,脖子上還打了條光鮮亮麗的絲質領帶。他渾身上下散發著城裡人的氣息,把湯姆的活力和氣焰一下削去了一大半。湯姆愈看著這個打扮得華麗高貴的陌生男孩,就愈瞧不起他的滿身華服,卻也同時覺得自己身上破破爛爛的衣服真是相形見絀。兩個男孩靜靜對望,沒有出聲。只要有一個開始走動,另一個便也跟著移動身軀;不過,這兩個人不管怎麼走,還是一個勁兒的繞圈子,目光從未從對方的臉上移開過。終於湯姆開口了:
  
      
「我不需要費什麼功夫就可以把你打扁!」
  「噢,是嗎?那我倒要見識見識。」
  「哼,我就是可以把你打倒。」
  「得了吧!你辦不到。」
  「我辦得到。」
  「你辦不到。」
  「我行。」
  「你不行。」
  「行。」
  「不行。」
  一陣尷尬的靜默後,湯姆又說:
  「你叫什麼名字?」
  「干你什麼事?你管不著!」
  「哼,我偏要管。」
  「好啊,你管管看啊!」
  「你再囉唆,我就要管給你看了。」
  「囉唆……囉唆……囉唆……你管啊!」
  「噢,你以為你很聰明,是不是?只要我打定主意,就算把一隻手綁在背後,我也能把你打倒。」
  「你為什麼不動手呢?你剛剛不是已經這麼說了嗎?」
  「我會的,要是你再這麼一直瞎鬧,我就要動手了。」
  「少來了!你這種人我看得多了!」
  「別自以為是!你以為你很了不起是嗎?哼!喲!看看這頂帽子,真不賴啊!」
  「就算你看它不順眼也得忍著。我猜你沒那個膽子把它拿下來。誰要敢那麼做,就是天底下最笨的大傻瓜。」
  「胡說!」
  「你才胡說哩!」
  「你是個光說不練,只會耍嘴皮子、挑釁的吹牛大王!」
  「喲!那你就動動看啊!」
  「你要是再這麼貧嘴,我就要拿石頭砸你的頭了!」
  「哎喲!我看你是一定會這麼做的了。」
  「沒錯。」
  「那為什麼還不動手呢?你為什麼只是一個勁兒的說你就要做了,卻遲遲不敢動手呢?因為你──害──怕!」
  「我才不怕呢!」
  「你怕!」
  「不怕!」
  「你怕!」
  接下來又是一陣靜默,兩人直視對方,側身挪步繞圈。一會兒,這兩個男孩已經肩頂著對方的肩。湯姆說:
 

    「你滾開!」
  「你才滾開!」
  「我不走!」
  「我也不會走!」
  於是,他們站在那裡,兩人都半屈著一隻腳撐著地,使出了吃奶的力氣推擠對方,對望著的眼睛中滿是怒氣與恨意。但誰也沒占到上風。對峙了好一陣子之後,兩人渾身是汗、滿臉通紅,才稍稍放鬆下來,但還是小心翼翼的防著對方偷襲。湯姆說話了:
  「你這個膽小自大的傢伙!你等我向我的大哥告狀吧!他只要用一根小指頭就可以打扁你,放心!我一定會讓他這麼做的。」
  「誰怕你大哥啊!我也有哥哥,他的塊頭肯定比你大哥還要大,不只是塊頭大,我哥哥還可以把你大哥扔過那道籬笆呢!」(其實這兩個哥哥都是瞎掰出來的。)
  「你騙人!」
  「怎麼?你說我騙人,我就騙人了嗎?你說的算什麼啊?」
  湯姆用腳拇趾在腳前沙地上畫了一條線,說:
  「你要是敢跨過這條線,我就把你打得連爬都爬不起來。誰要敢這麼做,我一定讓他吃不完兜著走!」
  新來的男孩一聽,立刻伸腳跨過線,說:
  「你說你要打我,我們現在就看看你要怎麼打我。」
  「你不要逼我!你最好還是小心點!」
  「哈哈!你不是說你要打我嗎?怎麼現在又不動手了?」
  「上帝為證,你給我兩分錢,我就會動手!」
新來的男孩從口袋裡掏出兩個大銅板,一臉嘲弄的把錢丟給湯姆。湯姆一把把銅板打到地上,兩人立刻纏鬥起來,在沙地上左翻右滾,好像兩隻發狠的貓死纏著對方。他們很快的向對方展開攻擊,猛力的拉衣服扯頭髮,還在對方的臉上、鼻子上又捶又抓。混戰了好一會兒,兩人身上已經滿是塵土,臉上卻光彩洋溢。沒過多久,這場混戰的情勢漸漸明朗,在一片塵土飛揚中,只見湯姆跨坐在新來的男孩身上,拳頭如雨點落下。

  「這樣夠不夠?你還不投降嗎?」湯姆說。
  那男孩掙扎著想要脫身。他已經抽著鼻子,哭了出來。倒不是因為疼或什麼的,主要還是因為氣壞了。
  「投降吧!」湯姆的拳頭還是不停的落在男孩身上。
  終於,從那男孩嘴中擠出一聲悶哼:「夠了,你饒了我吧!」湯姆這才讓他站起來,說:「這下你得到教訓了吧?下次你最好眼睛放亮點,先搞清楚你在跟誰打交道。」
  男孩撢掉衣服上的塵土,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抽抽咽咽哭個不停,還不時回頭看湯姆,威脅說:「下次要是再讓我遇見你⋯⋯」
  湯姆以簡單的嘲弄回應了這些話,趾高氣揚的走開了。他才一轉身,那新來的男孩竟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朝他扔了過去,不偏不倚打在他背上。男孩得手後,立刻像頭羚羊似的一溜煙跑掉了。湯姆拔腿便追,追到了那個暗地偷襲的小子的家,摸清那傢伙住在哪裡了。他擺好架勢守在門邊,對著躲在屋裡的男孩叫陣,他的對手只是隔著窗子對他扮鬼臉,怎麼也不肯再出來。最後,男孩的母親出來了,罵湯姆是個粗俗無禮、沒有家教的壞小孩,趕他滾開。湯姆只得走開,不過他還是撂下狠話,說他一定會找機會擺平那男孩的。
  這天晚上,湯姆回到家已經很晚了。他小心翼翼的爬過窗戶,卻發現有人早在屋裡等著。仔細一瞧,原來是波麗姨媽。當波麗姨媽見到湯姆那一身又髒又破的衣服時,原先打算要讓湯姆在星期六放假時做些苦工的決心,更為堅定了。



第2章

 

  星期六早上到了。夏天的世界既明亮又清新,一片生機盎然。每個人的心中都哼著歌,要是碰巧是顆年輕的心,那歌兒往往不自覺的從嘴邊溜了出來。每張臉上都滿溢著笑容、每個腳步都輕快愉悅。這時正是洋槐樹花開的季節,空氣裡處處瀰漫著花香。村外聳立的卡地夫山上一片青綠,它離村子剛好夠遠,望過去好像一方樂土,夢幻朦朧、恬靜安詳,讓人嚮往。
  湯姆提著一桶白漆、拎著一柄長刷,出現在姨媽家前的人行道上。他的目光掃過整面籬笆,心中僅有的一點點快樂也沒有了,只剩下最最深沉的哀愁充塞在胸中。這片木籬笆足足有三十碼長、九呎高!生命這會兒對他來說,不過就是一件空虛乏味的事罷了,活著反而是一種負擔。湯姆邊嘆氣邊用刷子沾了些白漆,沿著籬笆最上層的板子刷過去,到了底之後再往回刷,然後又重複了一回。湯姆坐在路旁的樹箱上,看到自己剛剛刷過的一道白漆,和灰撲撲還沒上色的大片籬笆相比起來,一點也不起眼,真是沮喪極了。這時,吉姆嘴裡哼著《水牛城女孩》、拎著鐵桶蹦蹦跳跳的從屋裡出來,經過大門口。之前湯姆一直認為到村裡的打水機去打水是件煩人的苦差事,現在他可不這麼想了。在打水機那裡總會有許多同伴,不管是白人、黑人或是混血兒,也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會在那裡排隊等著。等待的時候,孩子們或是休息、或是交換小玩意,時而鬥鬥嘴、時而打打架,大夥兒吵吵鬧鬧,沒有片刻安寧。湯姆又想起每次吉姆去打水時,總得花上一個小時以上的時間,這往往還是有人到打水機那裡去催他之後的結果——雖然打水機離家裡不過才一百五十碼遠而已。於是,他對吉姆說:
  「嘿,吉姆,你要是願意來漆漆籬笆,我可以幫你去打水。」
  吉姆搖了搖頭,說:
  「不行啊!湯姆少爺。老太太要我別在路上耽擱、和別人打混。她還說她猜湯姆少爺一定會要我漆籬笆,要我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她說她會過來看你刷籬笆。」
  「噢,你別管她怎麼說,她總是這麼說話的。吉姆,把桶子給我。我一會兒就回來,她根本不會發現的。」
  「喔,不行!湯姆少爺,我不敢這麼做!老太太說她會把我的頭擰下來。她真的會這麼做的!」
  「哈哈!她嗎?她根本沒打過人,了不起用她的頂針(譯註:縫紉時套在手指上的金屬環。環上布滿小凹點,用來推針穿布。)敲敲頭罷了。我倒很想知道誰會在乎那個!她話講得很可怕,光是嘴巴說說又傷不了人——只要她不哭哭啼啼的就好啦!吉姆,我給你一個好東西吧!是一個白色的大彈珠喔!」
  吉姆有點動搖了。
  「白色的大彈珠喔!吉姆,這可是最棒的了。」
  「天哪!這玩意兒真是棒極了!可是,湯姆少爺,我真的很怕老太太……」
  「要是你答應,我還會給你看我那個又腫又痛的腳趾頭。」
  吉姆畢竟只是個凡人,哪裡受得了這麼多誘惑!他放下桶子,接過了白彈珠,又彎下腰來興致勃勃的看湯姆那個原本包在繃帶裡的腳趾頭。但是,才不過一會兒工夫,吉姆已經拖著被打得刺辣辣的屁股,拎著鐵桶在街上狂奔了。湯姆呢,則是一個勁兒奮力漆著籬笆,只見波麗姨媽手裡拎著一只拖鞋,眼中發出勝利的光芒,得意的退下了戰場。
  湯姆的衝勁並沒有維持太久。他不情不願的刷著籬笆,原本打算好要在這天找的樂子一件件浮現腦中,愈想愈傷心。要不了多久,那些自由得像鳥一樣的男孩們就會蹦蹦跳跳的經過這裡,準備去參加各種有趣的活動了。他們見到自己居然得在假日幹活,不知道會怎麼嘲弄呢!這念頭像團火似的在湯姆心中漫燒開來,把他燒得難受極了。湯姆左翻右找,把身上所有的家當統統翻了出來——一些玩具零件、幾顆彈珠,還有一些不知道可以拿來做什麼用的垃圾……這些東西了不起可以用來跟人交換一下工作,要是想要換到半個小時完完全全的自由,可還差得遠了。湯姆把這些寒酸的家當又塞回口袋,打消了收買男孩們幫他刷籬笆的念頭,陷入絕望的谷底。就在這個時候,湯姆突然靈機一動——這個靈感真是妙極了,只能用「了不起」來形容。
  湯姆拿起刷子,靜靜的工作起來。不一會兒,班.羅傑斯出現了。在所有孩子當中,就屬他的嘲弄最讓人受不了。班像跳三級跳似的一路跳過來,可以看出他的心情相當輕鬆,對未來充滿了期待。他啃著蘋果,不時發出悠揚的長嘯聲,之後還伴隨著一串低沉的「叮咚咚、叮咚咚」,原來他正在扮演一艘蒸汽船呢!他走得離湯姆更近一些,慢慢放慢速度,同時向路中央靠了過去,然後向右舷傾斜,費力的拖著沉重的船身掉了頭——看起來聲勢挺浩大的,他扮演的可是「大密蘇里號」,得裝得像是吃水九呎深的模樣啊!他同時身兼汽船、船長,還有輪機鈴,所以他必須想像自己站在汽船最上層的甲板上發號施令,同時又要執行這些命令。
  「停船!叮——啊鈴—鈴!」船速放得極慢,慢慢靠向人行道。
  「掉轉船頭!叮——啊鈴—鈴!」他伸長雙臂,然後又把它們直挺挺的向身體的兩側垂下。
  「右舷後退!叮——啊鈴—鈴!嘁鏘!嘁——鏘——嗚!嘁鏘!」他一邊喊,右手一邊威風凜凜的畫著圈——這會兒,它可是個四十呎寬的大明輪呢!
  「左舷後退!叮——啊鈴—鈴!嘁鏘!嘁——鏘——嘁鏘!」說著,左手開始畫圈圈。
  「右舷停!叮——啊鈴—鈴!左舷停!右舷往前!停!外舷慢慢轉過來! 叮——啊鈴—鈴!嘁鏘——鏘——鏘!拋船頭纜繩!快點!把纜繩帶過去——你在幹什麼?把繩頭在船墩上繞個圈綁好!在碼頭上等著,好,就是現在——放手!熄火!叮——啊鈴—鈴!覷!覷!覷!」(試了試水位錶旋塞)。
  湯姆完全沒有搭理這艘蒸汽船,只是自顧自的刷著籬笆。班斜眼看了他一會兒,說:「嘿!兄弟!你又有麻煩了是不是?」
  湯姆沒有回答,只是以一副藝術家的姿態仔細審視自己剛剛漆那幾下子的成績,然後輕輕補上幾筆,又停下來像剛剛那樣細細端詳、驗收成果。班走過來站到他身邊。湯姆看見他手中的蘋果,忍不住口水直流,他不動聲色、繼續裝著專心漆他的籬笆。班說:
  「嗨,老兄!你怎麼還得幹活呀?」
  湯姆猛的轉身,說:
  「喔!班,是你啊!我剛剛沒有注意到。」
  「我現在正要去游泳——游泳喔!你一定很羨慕吧?不過,你當然寧可在這兒工作了,不是嗎?一定是這樣的!」
  湯姆瞄了那男孩一眼,說:
  「工作?你說什麼工作?」
  「唔?難道你現在不是在工作嗎?」
  湯姆重新漆起籬笆,漫不經心的回答說:
  「嗯,這也許可以算是工作,不過也可能不算。不管怎樣,我只知道漆籬笆這件事很對我湯姆.索耶的胃口就是了。」
  「少來了!你該不是要告訴我你很喜歡幹這活吧?」
  湯姆手上的刷子來來回回不停的移動。
  「喜歡?嗯,我還想不通為什麼我不該喜歡它。我們又不是天天都有機會可以刷籬笆!」
  這麼一說,可就讓人不得不對刷籬笆這件事另眼相看了。班停止啃蘋果。湯姆講究的刷過來又漆過去,不時停下來、往後退幾步,檢視方才的成果,然後再補補這裡、修修那兒,接著又停下來品頭論足一番。班仔細看著湯姆的一舉一動,愈看愈有興趣,也愈來愈被刷籬笆這件事吸引住了。沒過多久,他說:
  「湯姆,也讓我刷一刷吧。」
  湯姆想了想,正準備要答應,很快的又改變了主意。
  「不,不。我想還是不要吧!班,你也知道,波麗姨媽是很重視這片正對著馬路的籬笆的,要是屋後頭的籬笆,我就不會那麼在乎了,波麗姨媽也一樣。沒錯,她對這片籬笆的要求非常高,簡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油漆的時候得特別當心。我想在一千個孩子,甚至兩千個孩子當中,都很難找到可以擔當這個重責大任的人呢!」
  「真的嗎?別這樣嘛!讓我試試,試一點點就好。要是我,一定會讓你試試的。」
  「班,老實告訴你,我其實很想讓你試。可是,波麗姨媽……你看,吉姆想刷,她不讓他做。席德想刷,她也不讓他做。你說我能怎麼辦?要是我讓你刷這道籬笆,萬一出了什麼事……」
  「啊,不會的,我一定會非常非常小心。就讓我試試嘛!我把蘋果核給你。」
  「嗯,好吧……不行,班,還是不要。我真的很擔心……」
  「我把整顆蘋果都給你!」
  湯姆把刷子遞給班,臉上裝得滿是不情願,心裡卻樂得要命。就在那艘蒸汽船「大密蘇里號」在大太陽底下辛勤工作、累得滿身大汗的同時,我們那位退役的藝術家卻坐在一旁陰涼處的木桶上,一邊晃著雙腳啃著蘋果,一邊在心裡盤算著要怎麼再去哄騙更多無辜的傻瓜。湯姆一點都不用愁找不到下手的對象。每過一會兒便會有一些男孩子打從這裡經過,他們原先都是想要過來嘲笑湯姆的,最後卻反而都待著刷籬笆了。等班漆得精疲力竭的時候,湯姆早已經把接替班的機會收了一個補得很好的風箏當代價賣給了比利.費雪。等比利玩夠了,強尼.米勒又用一隻尾巴上吊了線、可以讓人拎著晃來晃去把玩的死老鼠換到了油漆籬笆的特權。就這樣,一個接著一個,時間很快就過去了。下午才剛剛過了一半,早上那個窮得一文不名的湯姆,已經搖身一變,成了個擁有各種寶物的大富翁。除了剛剛提到的那些東西,湯姆還換到了十二個彈珠、一些口簧琴的零件、一塊藍色玻璃瓶的碎片——可以透過它來看東西、一個線軸做的炮筒、一把早已經開不了任何鎖的鑰匙、一小截粉筆、一個玻璃做的酒瓶塞子、一個錫兵、兩隻蝌蚪、六個爆竹、一隻獨眼小貓、一個黃銅做的門把、一個狗項圈——不過沒有狗、一把刀柄、四片橘子皮、還有一個破破爛爛的舊窗框。

  在這幾個小時裡,湯姆享受了一段舒舒服服、閒適懶散、有許多同伴圍繞著的美好時光,而籬笆也被紮紮實實的刷了三遍!要不是湯姆的白漆用完了,村子裡的所有男孩恐怕都會被他給哄騙得破產了。
  湯姆心想,這世界到底不像他一早感覺的那麼空虛乏味。他在不知不覺間發現了人類行為的一大定律——如果要讓一個人——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巴望著去做什麼事,只要讓那件事很難到手就成了。要是湯姆像這本書的作者一樣,是個偉大睿智的哲學家的話,他就會理解工作和玩耍的差別,不過就在於工作是一個人不得不做的事,而那些大家沒有義務一定要完成的事,就可以算是玩樂了。由這裡就可以讓湯姆了解,為什麼做人造花、踩水車是工作,而打保齡球或是爬白朗峰卻是娛樂了。在英國,許多有錢的紳士喜歡在夏天駕著由四匹馬拉著的載客馬車,每天走上個二、三十哩,為了要這麼做,他們往往還投資了相當大的一筆金錢。如果有人要為此付給他們薪水,他們就會把這件事視為工作,說什麼也不肯做了。
  湯姆將這個大改變又仔細的琢磨了好一會兒,然後才回到總部去報告。

 

第3章

湯姆出現在波麗姨媽面前。波麗姨媽正待在屋子後方一間同時當作臥室、餐廳和書房的房間裡,在敞開的窗戶邊坐著。夏日裡暖洋洋的空氣、恬靜慵懶的氣氛、不時飄來的幾許花香,和蜜蜂嗡嗡嗡嗡振翅飛翔的聲音,都不禁讓人昏昏欲睡。波麗姨媽邊打著瞌睡邊做著針線活兒,除了那隻早已瞇著眼趴在她膝上睡著的貓之外,沒有別的同伴可以陪她聊天提神。為了保險起見,她把眼鏡架在灰髮上面。她原以為湯姆早就放下工作、不知溜到哪兒去玩了,所以她見到湯姆居然毫無懼意的站在自己跟前的時候,著實嚇了一跳。湯姆說:「姨媽,我現在可以出去玩了嗎?」
  「怎麼,現在就想出去玩了啊?你刷了多少了?」
  
「全部刷完了,姨媽。」
  
「湯姆,別騙我,我可受不了。」
  
「我沒有騙妳啊!姨媽,真的全都刷好了。」
  
波麗姨媽不太相信他說的話,決定要到外頭親眼瞧瞧——湯姆說的話要有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已經夠讓人滿意了。波麗姨媽到了外頭,發現整片籬笆都已經漆好,而且不僅僅是漆好而已,看得出來是很認真的刷了一遍又一遍,甚至連籬笆腳都漆了,她驚訝得說不出話來。過了一會兒,她說:
  
「唉!怎麼會這樣?真令人不敢相信。不是我說,湯姆,只要你肯花心思,是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好的。」然後她又補了一句,好沖淡一些剛剛話裡稱讚的意味:「不過我也不得不說,你肯用心的時候實在太少了。好啦,你可以出去玩了,要注意時間,一個星期當中,總該有幾天早點回家吧!不然的話,小心我揍你一頓。」
  
湯姆優異的表現實在太讓波麗姨媽高興了,她把他帶到櫃子旁,挑了一個又大又漂亮的蘋果給他,同時又趁機給他上了一課,告訴他不耍任何手段、辛勤努力之後得到的獎賞,特別有價值,而且分外甜美。在波麗姨媽引用聖經上的經文為這段說教做結尾的時候,湯姆順手又摸走了一個甜甜圈。
  
他蹦蹦跳跳跑到外頭,見到席德正要邁上直通二樓後側房間的防火梯。湯姆身邊的地上多得是泥巴塊,於是,不過一轉眼的工夫,泥巴塊已經滿天亂飛,像冰雹一樣的落在席德四周了。波麗姨媽還沒能從驚嚇中回過神來,已經有六七團泥巴塊打中席德。等她稍稍平靜下來,衝過來救席德的時候,湯姆早已經翻過籬笆、跑掉了。籬笆上有門,但是湯姆每次都因為太過匆忙,沒時間從大門出入。上一次要不是席德提醒姨媽領子上縫的是黑線,他也不至於白白吃了這許多苦頭,這下子報了仇,湯姆的心情頓時舒坦平靜許多。
  
湯姆繞過姨媽家那條街上的房子,走到姨媽家牛棚後面的一條泥巴巷裡,才覺得來到了安全的地方,不用擔心會被人抓到或是處罰。他加快腳步,趕到村子裡的廣場上去。男孩子們已經按照先前的約定,在那裡集結成兩支軍隊,準備向對方開戰。湯姆是其中一支隊伍的司令,他的哥兒們喬伊.哈伯則是另一支軍隊的統帥。這兩個將軍不願意放下身段親自下場作戰,這種事比較適合讓那些年紀更小一些的小嘍囉們做,他們只需要一起坐在高處發號施令,讓各自的副官往下傳達指令就可以了。經過長時間的艱苦奮戰,湯姆的隊伍最後大獲全勝。在清點傷亡人數、交換俘虜之後,雙方談好了下次交戰的條件,並且定下了作戰的日期,兩支軍隊才整軍開拔、離開戰場,湯姆也獨自一人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他經過傑夫.薩契爾家門前時,瞧見在花園裡有一個從未見過的女孩子,一個非常可愛的藍眼小姑娘。她的金髮梳成兩條長長的辮子,身上穿著白色的夏季罩衫和繡了花的燈籠褲。湯姆這個不久之前才打贏一場惡戰的英雄,這個時候卻一槍也沒發的繳械投降了。某個叫做艾美.勞倫斯的女孩頓時從他的心中消失無蹤,連一絲絲記憶都不曾留下。湯姆原以為自己愛艾美愛得發狂,沒想到這份感情只是一時的迷戀,既卑微又渺小。他花了好幾個月苦苦追求艾美,事實上,她點頭答應、接受他的感情也才不過是一個星期之前的事——這讓他當了七天全世界最幸福、最得意的男孩,可是就在這個瞬間,艾美竟像個揮手道別的陌生訪客般,就這麼被他從心裡請了出去。
  
湯姆忍不住用愛慕的眼光偷瞄這個新來的天使,直到對方發現之後,才裝模作樣的假裝並沒有注意到她。然後,他開始用各種可笑的幼稚舉動來吸引女孩的注意,希望讓她對自己有些好感。他不停的耍寶,看起來真是既可笑又愚蠢。沒過多久,當他正賣力表演著危險的體操動作的時候,卻從眼角餘光發現那個女孩已經轉身回屋裡去了。湯姆走到籬笆前,整個人靠在上面,非常傷心。他多希望她能再多待一會兒啊!
  女孩進屋前在台階上停了一下。當她抬腳跨過門檻時,湯姆忍不住長長的嘆了一口氣,不過他的臉上很快又出現了光彩,因為就在那女孩的身影消失之前,她朝籬笆外扔了一朵紫羅蘭。

  湯姆跑過去,在離花一兩呎遠的地方停了下來,把手搭在眼睛上,往街上望去,一副在那個方向發現了什麼有意思的東西的模樣。過了一會兒他撿起一根麥稈,將它頂在鼻尖上,一邊仰著頭,努力想要讓麥稈保持平衡,一邊側著身子往紫羅蘭那兒移動。最後,湯姆的光腳丫終於碰到了花,他用靈活的腳趾頭把花夾了起來,隨即帶著這個寶貝,消失在街角。不過,他很快又轉了回來,原來剛剛只是為了把花別在夾克裡,離心臟——也許是胃——最近的地方。他其實並不太清楚心臟到底在哪兒,反正他對這些也不是那麼在乎就是了。
  
他繞回來後,一直待在籬笆旁,不斷的耍著把戲,想要吸引那女孩的注意,但是女孩並沒有再出現。湯姆不住的安慰自己,希望那女孩碰巧走近了哪扇窗,並且已經明白他的心意。直到天黑了,湯姆才滿心不情願的回家去,可憐的小腦袋瓜裡盡是各種幻想。
  
晚餐時間,湯姆的情緒一直很高亢,波麗姨媽不禁納悶起來:「這孩子到底怎麼啦?」雖然因為拿泥巴塊扔席德這件事被姨媽狠狠罵了一頓,湯姆卻好像一點也不在乎,還在姨媽虎視眈眈之下動手偷糖吃,結果被姨媽在指關節上重重敲了一下。他不平的說:
  
「姨媽,席德偷糖時,妳從來不打他的。」
  
「喔,那是因為席德不像你這麼會折磨人。只要我一不注意,你就想要偷糖吃。」
  
過了一會兒,姨媽到廚房去了。席德因為得到豁免權,一臉得意的伸手到糖罐裡去想要拿些糖,這個動作看在湯姆眼裡,炫耀意味濃厚,讓他難受極了。沒想到席德手一滑,糖罐竟整個摔到地上,破了。湯姆心中一陣狂喜,但他還是控制住自己的嘴巴,沒有立刻大喊出來。他暗暗打定主意,決定就這麼乖乖坐著,就算姨媽進來,也不多嘴告狀,一直要等到姨媽問是誰闖的禍,再告訴她事情發生的經過。在這世界上,沒有比見到模範兒童做壞事被人逮到更讓人爽快的事了。湯姆愈想愈樂,差點就要把持不住。就在這個時候,老太太回到了餐廳。她見到破糖罐,眼中立刻射出熊熊怒火。湯姆心中暗想:「這下子席德完了!」沒想到,在下一秒鐘,被打趴在地上的,居然是自己!眼看著老太太揚起的手掌又要打上來,湯姆急忙大喊:
  
「等等!姨媽妳為什麼打我?是席德打破的!」
  
波麗姨媽立刻住手,愣在那兒。湯姆看著她,希望姨媽能說些好話安慰自己,可是她再張口時,卻只說:
  
「呃,我想你挨頓打,也不為過。你還不是常常背著我做壞事,不是嗎?」
  
這話一出口,波麗姨媽立刻後悔了,她的良心受到了譴責,於是打算說些溫柔慈愛的話安撫湯姆。轉念又想,這麼一來,不就等於承認自己有錯了嗎?這可是違反家規的事。所以,她不再吭聲,繼續忙自己的事,一顆心卻亂糟糟的,不得安寧。湯姆坐在角落生氣,愈想愈不舒服。他看得出來姨媽是想要求他原諒的,這一點讓他多少還是有點滿足,不過他不肯向姨媽傳達出任何願意和解的訊息,也不想理會姨媽送出的信號。他知道不時有一道渴求的目光穿過盈眶的淚水落在自己身上,卻一直裝著什麼也沒有感覺到。他想像自己躺在床上,病重得快要不行了,姨媽彎下腰,俯身看著他,懇求他的原諒,就算是一兩個字也好,但他只是把頭轉開、背對姨媽,什麼原諒的字眼也沒說就死了。喔!那時姨媽會怎麼想呢?他又想像自己淹死了,被人從河裡撈起來,送到家中,一頭捲髮濕淋淋的搭在臉上,一顆傷痛的心永遠得到了安息。這時姨媽會怎麼傷心的撲到他身上?她的淚水會如雨水般落下、嘴裡不住的祈求上帝把孩子還給她,還會哭喊著說她再也、再也不會虐待他了……可是,他只是躺在那裡,渾身冰冷慘白,一點反應也沒有──這個可憐的、受盡各種折磨的小小靈魂,終於結束了他所有的苦難。他不停的幻想著各種悲哀的場景,情緒深陷其中,讓他根本止不住啜泣,差點沒把自己給嗆到,只得拚命往肚裡嚥口水好順順氣。他的眼裡滿是淚水,只要一眨眼,眼淚便會溢出來,順著鼻尖往下吧嗒吧嗒的掉落。他整個人沉浸在悲傷的氛圍裡,十分滿足且陶醉,完全容不得那些令人著惱的世俗的歡快,來破壞這神聖的感覺。偏偏這個時候,表姐瑪莉蹦蹦跳跳進到屋裡。她到鄉下不過一個星期,對她而言,卻彷如一個世紀漫長,所以這會兒當她終於能回到家,那份喜悅就非筆墨所能形容的了。湯姆不想自己的情緒受到干擾,在她帶著陽光的氣息、哼著歌穿過家門進來的時候,悄悄站起身,護著滿心的灰暗念頭,彷彿籠罩在一片烏雲之下,由另一扇門悄然離開。
  
他避開男孩們平常出沒玩耍的地方,尋找一個僻靜無人、適合他此刻悲傷心情的地方。河上的一個木筏吸引了他的注意,他走過去,在木筏朝外的一邊坐了下來,凝視著單調遼闊的河水,真希望自己就這麼一下子淹死了,既乾脆又沒什麼感覺,省得還得忍受老天爺一次又一次痛苦的折磨。然後,他想起那朵紫羅蘭。他把花拿了出來,那花早已皺得亂七八糟的枯萎了,更為他的愛情增添了幾許淒美哀傷的味道。他不知道那女孩在聽過他的境遇後,會不會同情他、為他哭泣,想要抱著他安慰他?還是會像這貧乏空虛的世界一樣,冷冷的背離他?這些畫面讓他的情緒不斷翻攪,時而痛苦、時而甘甜。他想像著各種可能的情節,直到再也變不出什麼新鮮的情節,自己想著都覺得索然無味時才停止。他嘆著氣、站起身,往黑暗中走去。
  
他沿著空無一人的街道往下走,在大約九點半、十點左右,到了那個他愛慕的、不知名的女孩住的地方。四周一片寂靜,一點聲響也沒有。昏暗的燭光透過窗簾,由二樓的一扇窗子中射出。他那聖潔的女神是不是就在窗裡呢?湯姆爬過籬笆,穿過園中的花花草草,躡手躡腳走到窗戶下。他深情款款的往上望了好一會兒,然後乾脆在地上躺了下來,雙手交握在胸前,捧著那朵可憐的枯萎的花。他想自己應該會就這樣死去了吧——在外頭冰冷的世界裡,沒有遮蔽的地方,沒有親切溫暖的手為他拂去臨死前眉間的冷汗;在死神迎接他的那一刻,也不會有人俯下身來,用關愛同情的眼神目送他。隔天當那女孩推開窗戶,迎接美好的早晨時,就會見著他了吧?喔!她會不會對著自己那早已沒有氣息、可憐的身軀掉下一小滴眼淚?見到這樣一條充滿希望的年輕生命就這麼備受摧殘、草草結束,她會不會輕輕的嘆息呢?
  
突然,窗子打開了,一個女傭粗啞刺耳的嗓音傳了出來,破壞了這片寧靜。接著一大桶水潑了下來,把這個躺在地上的殉情者澆了個溼透。
  
這個被水潑得幾乎沒辦法呼吸的英雄猛的跳了起來,打了個噴嚏、順了順氣,才稍稍覺得舒服些。然後,不知是什麼東西嗖的一聲劃過空中,中間夾雜著模模糊糊的咒罵聲,緊接著是一陣玻璃破碎的聲音。這時,一個小小的、模糊的身影越過籬笆,箭一般的消失在朦朧的夜色裡。
  
過了一會兒,湯姆回到姨媽家,脫光衣服準備睡覺。就在他就著微弱的燭光檢查那身溼透了的衣服的時候,席德醒了過來。就算他原本打算說些指桑罵槐的話,這會兒也識相的住了口,因為湯姆這時的眼神看起來真是兇狠極了。
  湯姆沒有做睡前禱告就鑽進了被窩。席德見了,在心裡又暗暗記下了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