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原本笑聲迷人的小男孩提姆.塔勒,把他的笑容賣給了一位神秘的男爵。兩人簽下了一份協議,男爵可以得到提姆的笑容,而提姆從此可以贏得每一次的打賭。
提姆.塔勒變富有了,卻也失去了原本屬於他那個年紀該有的快樂,他不會笑了…… 然後,他開始懷念自己的笑容。
原來,笑容比財富更能使人生豐富。於是,他開始展開一項計畫,準備贏回他的笑容、他的人生……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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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書名:Timm Thaler oder Das verkaufte Lachen;
原出版語言:德文
詮釋笑的推理小說
文 / 游珮芸
第92019期的樂透開獎了,開出的號碼是27、15、23、31……。
一個星期兩次,不管你有沒有興趣,都會在電視新聞及報紙上看到樂透開獎的消息。在樂透炒翻天、剛開始發售的那段時期,買過兩三期彩券的我,早已對那些報導與數字麻木了。
不過,我必須承認,我也曾作過得頭彩的夢,億萬富翁—好迷人。如果得了頭彩,可以蓋一間自己夢寐以求的房子,可以去環遊世界、可以替孩子們儲備一筆可觀的教育基金……。等一下,這些慾望若是要以最頂級的方式實現的話,恐怕光是一期的頭彩是不夠的。兩期好了!不,要三期……。
不切實際的夢想可以無止無境地擴大延伸,像在腦海裡釋放五彩繽紛的熱氣球,不費吹灰之力。然而,卻很少人會問自己,滿足了這些物慾,是否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有了飽滿的財富與至高的權力,是否就等於擁有絕對的「自由」?這些人生哲理的辨證,對我們而言,都已是老生常談;「知足常樂」、「惜福」、「保有自我」之類的至理名言,真的是了無新意。
那麼,國際安徒生獎作家雅姆仕.克呂斯的《出賣笑容的孩子》,會讓你重新檢視這些老生常談的意涵,在平凡、不完美的自己的身上,找到無價的寶藏。真的,每一位讀者,闔上書本,一定會深深地吸一口氣,然後打從丹田湧上一股笑意,發現自己的臉部肌肉微微的鬆動,嘴角上揚。是的,你笑了,真心誠意的,只因為你「會笑」,而笑。好開心。
《出賣笑容的孩子》主要在述說,一位原本有著迷人笑容及悅耳笑聲的小男孩提姆.塔勒,把他的笑賣給了一位神秘的男爵。兩人簽下了一份契約,男爵可以得到提姆的笑,而提姆從此便可以贏得每一次的賭局。提姆雖然變得有錢有勢,但卻失去了歡笑的能力,於是他開始展開一項計畫,準備贏回他的笑。
故事中,提姆和男爵鬥智的部分,有如動作推理小說般緊張懸疑,讓人忍不住一口氣讀完全書。而除了令人欲罷不能的情節鋪陳之外,克呂斯也運用了環環相扣的「劇中劇」的結構,讓整個故事保有神秘的氛圍,卻又相當真實可信。
小說的第一人稱是一位「作家,我」。「我」在到萊比錫的火車上遇到了一位奇特的紳士,受邀吃了一份在一般火車上吃不到的大餐。「我」在萊比錫的印刷廠遇到舊識提姆.塔勒;提姆跟「我」說了一個他少年時有關於出賣笑容的親身經驗,「我」在七天與提姆促膝長談之中,紀錄下這個故事。在回程的火車上,又遇到那位奇特的紳士,「我」已經知道那就是提姆的遭遇中的一位關鍵人物,「我」甚至見到了那一位買過提姆笑容男爵。幾年後,「我」又遇到提姆,才在他的幫忙下,把故事完成。就這樣,小說的基本結構上,就安排了一位故事的領航人,而他是一位客觀的旁觀者,卻同時也是一位見證人。
除了傑出的敘事構造之外,《出賣笑容的孩子》最令人驚艷的應該是作者對於「笑」的精采詮釋。為什麼男爵要的不是別人的「笑」,而要用極優渥的條件交換提姆的「笑」呢?提姆的「笑」為什麼那麼值錢?或者說,「笑」本身真的那麼珍貴嗎?
男爵看上提姆的笑,是因為提姆的笑飽經繼母的折磨,卻不褪色,在貧窮、艱苦、寂寞的生活中,提姆燦爛、發自心腑的笑,不僅感染了他人,也讓自己的身心得到紓解。這些,都是小提姆不知道的。
賣了「笑」之後,提姆才發現,當他有好心情時,或是想對他人表示友善之意時,嘴角浮起的不是笑容,而是一種猙獰的表情時,是多麼痛苦的事。當然,他再也發不出銀鈴般惹人愛憐的笑聲。於是,他失去了「快樂」的能力。我們常常說:「要保持一顆愉悅的心」之類的精神面的論點,而忽略了我們的身體。身與心其實是一體兩面的。失去了「笑」的能力,也牽動了能夠快樂的「心」。因為多半的時候,我們快樂是因為我們能和他人分享,而笑容則是分享愉悅的最佳表象。
另一方面,「笑」本身也能帶來好心情。不信,你想哭的時候,笑著從一數到十看看。在故事中,男爵很意外的發現,一向令他憤怒的狀況,卻因為他有了提姆的「笑」,笑開了,飽漲全身的怒氣也消了。因而,他更珍視提姆的「笑」。其實,我們早知道從另一個角度,用幽默的眼光看世界,能幫我們紓解許多壓力;而笑聲可以療病之類的常識。只是,克呂斯說故事的手法太高明了,把「笑」的各個層面發揮地淋漓盡致。
對了,提姆如何奪回他的「笑」呢?這是推理小說最有趣的地方。老實說,我直到謎底揭曉之前,並沒有猜到那個非常簡單的方法。不過,我很心服口服地敗在作者克呂斯的巧思下。因為看完故事,我很感謝,他讓我知道「會笑」是多麼甜美的寶藏。因而,我笑了。
• 寫序的人
游珮芸
1967年出生於台北,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學人文科學博士。現任台東師範學院兒童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序幕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落幕
第一張:貧窮的小男孩
即便在今日,那些街道寬敞的大城市裡,還是存在著窄窄的小巷子,窄到從窗子裡伸出手就可以碰到從對面窗子伸出的手。當有錢又感性的外地人無意中走到這樣的巷子裡時,他們可能會說:「真是詩情畫意啊!」女士們則會嘆息著說:「多麼寧靜,多麼浪漫啊!」
這些通通都是胡說八道!因為在這樣的窄巷子裡,住的都是一些沒有錢的人。而任何住在這樣有錢都市裡的窮人,都會變得悶悶不樂、嫉妒、愛挑釁。
提姆在他三歲的時候就住進這樣的窄巷子裡。那時候,他那和氣、風趣的母親已經過世,而他的父親在當時工作機會不多的年代裡,只能當個建築工人賺點小錢。於是,父子兩人從明亮的拐角樓層裡的住所搬到市立公園邊緣,鋪著鵝卵石的巷子裡去,這裡總是飄著胡椒、莧蒿和茴香的味道,因為城裡唯一的香料磨坊就在這個巷子裡。不久之後,家裡就來了個瘦巴巴,有張老鼠臉的繼母,這個繼母還帶來了一個調皮搗蛋,被寵壞的、整天臉色蒼白的小男孩。
當時的提姆雖然只有三歲,但是已經長得非常健壯,他笑起來的時候特別討人喜歡。他把飯廳裡的椅子當作遠洋輪船,把沙發的墊子當作汽車,自己一個人自得其樂、玩得很愉快。以前,每當他把墊子和椅子當作環遊世界的工具,一邊嚷著:「去去去,去美國」時,他那已經過世的母親總是笑得流出淚來。但是自從繼母進門後,如果他再這麼做,就要討打了,提姆實在無法理解這樣的轉變。他也很難理解他的繼弟厄文,為什麼總是以木炭丟他,用煙煤、墨水或是梅子醬抹在他身上……等,諸如此類的方式來表達兄弟之情。提姆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在事情發生之後,受處罰的往往不是厄文,而是他。住在窄巷子裡,經歷這一切無法理解的事情之後,提姆幾乎忘記要怎麼笑了。
更遺憾的是,父親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家,因為他要到更遠的工地工作。正因為如此,所以他才會再娶,免得提姆一個人孤單在家。只有在星期天的時候,他才會跟他的兒子在一起。他會牽著提姆的小手,對繼母說:「我們去散步。」其實,他是帶著提姆去賽馬場,用他偷偷攢下來的一點錢賭馬,他希望有一天可以贏到足夠的錢,一家子搬出那條窄巷,重新搬到一個明亮的住所裡去。當然,結果都是跟大部分的人一樣,押在賭注上的希望總是落空,即使難得一次贏錢,也只夠買點小零嘴和一張電車的票而已。
賭馬這件事對年紀還小的提姆來說,毫無樂趣可言,那一切都還離他很遠。馬兒總是很快地從他面前跑過去,馬場裡面總是很多人,即使他已經坐在父親的肩上,還是很難看得清楚跑道上發生的一切。但是,即使提姆不明白跑道上發生的一切,他也很快能理解到,賭馬和他有什麼關係。如果他們是以搭電車的方式回到城裡,而且還有一根水果糖吃的話,就表示父親贏錢了;如果父親是把他放在肩上,慢慢踱步回家,也沒有水果糖吃的時候,那就表示父親輸了。其實,不論父親是輸還是贏,小男孩都無所謂。他覺得坐在父親的肩上就跟搭電車一樣有趣,甚至更棒呢!最重要的是,星期天他們可以單獨相處,厄文和繼母都在很遠的地方,彷彿他們就不存在一樣。
不過,厄文和繼母畢竟還是存在於一週的其他六天裡。這些時候,提姆的日子就跟童話裡那些有繼母的孩子一樣難過。不過,對提姆來說,更糟糕的是,童話畢竟只是童話,從第一頁開始,最遲在第十二頁也會有結束的時候;而提姆這樣一天照三頓來的折磨,卻不知道得忍受多久。如果沒有星期天的話,提姆八成會變成一個叛逆的野孩子,還好有星期天,所以他還是一個快樂、沒有失去笑容的男孩,他隨時都可以從內心深處發出帶著喉嚨吞嚥口水的聲音的笑。可惜,這樣的笑愈來愈少了。提姆逐漸變得孤僻、傲慢,不可思議的傲慢。他用這樣的方式來抵抗他那總拿一點小事來借題發揮的繼母,雖然她有時候並不是故意的。
當提姆開始上學的時候,他變得非常高興。在學校,從早上到中午的時間,他可以遠離那條巷子,比實際上的幾百公尺離得更遠。一年級的時候,他又開始重拾歡笑。他的笑能讓老師原諒他的一些過錯,提姆甚至開始努力地取悅繼母,如果她破例因為提姆獨自把十磅重的馬鈴薯抬回家而誇獎他,提姆就會高興的不得了;可是等到繼母下一次又責罵他的時候,提姆就又變得孤僻、傲慢,難以接近。提姆和他繼母之間這樣情緒化的緊張關係造成了不良後果,思慮比其他小孩敏捷的提姆,成績卻比其他孩子來得差,原因在於--他上課和寫作業的時候都沒辦法集中注意力。
因為他寫作業的時候總是困難重重,每當他拿著功課,在廚房的桌子旁坐下時,繼母就會趕他進房間,可是睡房裡又是他繼弟厄文的地盤,他絲毫不給提姆片刻的安靜,他要不就是吵著要提姆陪他玩,如果不如他的意,他就生氣;要不就是佔著桌子堆積木,這樣一來也沒有多餘的空間可以讓提姆寫作業。有一次,提姆實在氣不過,在他繼弟的手上咬了一口,這件事情給他帶來慘痛教訓。繼母看著厄文淌著血的手,呼天搶地,大罵提姆是個陰險的傢伙,連父親吃晚飯時也不跟他說話。從此,提姆不再跟他那嬌生慣養的繼弟爭鬥,他會偷偷跑到父母的房間裡做功課,可是厄文常會跟蹤他,再跑去告狀;因為家規中有一條:「小孩子不可以到父母房間去!」
這會兒,提姆只好想辦法,趁著厄文不在身邊的短暫時間裡寫作業。如果厄文因為睡房裡唯一的桌子和他爭吵的話,提姆就會坐到床上,在床頭櫃上寫作業。但即使這樣,他還是很少能夠在桌上或是床頭櫃上作功課;只有在星期三,厄文下午有課的時候,提姆才能夠如願地用心作功課,以便去討好他的老師,因為這個有著燦爛笑容的小傢伙是多麼地想要和他周遭的一切和諧地過日子。可惜的是,提姆的功課一年不如一年,得不到老師的歡心。「聰明,但是懶惰不專心。」是老師對他的評語。但老師並不知道,小男孩每天都必須為了寫作業的地方而奮戰,而提姆也不曾告訴老師這件事情,因為他認為老師應該會知道這件事的。所以,學校經歷對提姆來說也是個悲慘事件,他再次對人生感到無法理解,除了父親之外,其他的大人都是不公平的。
但是,這個唯一公平的人終究也離他而去了。在小男孩辛苦地一年一年往上升到四年級的時候,他的父親在工地,被掉下來的木板給砸死了。那是提姆生命中最無法理解的一件事了。他不懂,是誰准許那塊該死的木板做出這樣糟糕的事情來。一開始,他根本就拒絕相信這件事,一直到葬禮的那一天,激動萬分、哭得唏哩嘩啦的繼母因為他忘了擦鞋,而打了他一個耳光之後,他才真正明瞭,現在他有多麼孤單了。葬禮那天是星期天,一直到這天,提姆才忍不住哭了出來,為自己、為父親、也為這個世界而哭。在墓園的一切回憶,有如惡夢一場,一場讓人想要趕快忘記,卻又一團混亂,令人極不舒服的惡夢。提姆痛恨那些站在那裡說話、唱歌和唸著主禱文的人們,每當有人對他繼母說出「節哀順變」時,繼母連續不斷的啜泣聲也讓提姆感到憤怒、激動,他只想要獨自保有對父親的哀悼。當人群散去的時候,他抓住機會就跑開了。
他漫無目的地穿過街道,經過市立公園旁的拐角樓房時,想起小時候住在那裡,無憂無慮地笑,喊著「去去去,去美國」的那段時光,他心中升起一股悲痛的感覺,胃裡一陣翻滾,幾乎要吐了出來。從以前提姆的睡房窗子裡,一個陌生的小女孩探出身來,她手中抱著一個看來價值不斐,打扮華麗的娃娃,當她注意到提姆正望著她時,她對提姆伸了伸舌頭,提姆急急地走了過去。他一邊走一邊想著,如果我有很多錢的話,我就要租一個大大的住所,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每天都給厄文零用錢,繼母愛買什麼就買什麼。但是,提姆也知道,這只是個夢想。提姆一點也沒察覺到,自己正一步步往賽馬場的方向走去,那個父親還活著的時候,倆人一起度過快樂星期天的賽馬場。
第二張:穿著方格紋衣服的男人
當提姆來到賽馬場時,比賽正接近高潮,觀眾們咆哮及吹口哨的聲音不絕於耳,東風(Ostwind,馬名)的名字不斷地響起,而且越來越大聲。提姆呼吸困難地站在那裡,原因有二:第一是因為他剛剛用跑得過來;第二是因為他覺得父親似乎就站在這些叫喊、喧嘩吵鬧的人群中,這突然讓他有一種又回到了家的感覺——就在這個地方,他跟父親單獨在一起,沒有繼母,沒有厄文。每個星期天,他都跟父親擠在人群中,擠在這些吵鬧、喧嘩、叫喊的聲音中,不會有墓地、也不會有眼淚。提姆覺得自己現在出奇地冷靜,甚至可以說是非常地開心。當觀眾席間突然迸出歡呼喝采聲,並異口同聲地喊出東風的名字時,提姆甚至笑了起來,笑完後又習慣性地吞了吞口水。這是因為他想起了父親對他說的一番話:「提姆,東風還小,甚至可以說還太小了。可是,有一天它一定會是大家談論的對象。」
現在大家的確都在談論東風了,可是父親卻再也看不到這情景。提姆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他會笑,他也沒有再去細想,因為他還不到會為自己想很多的年紀。這時,就在不遠處,有一個男人聽到了提姆所發出的有趣的笑聲,猛然地轉過頭來,仔細瞧了瞧這個小男孩。他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然後下定決心往這個方向走去。不過,他假裝不經意,很快地擦過提姆的身邊,並且踩了他一腳。 「對不起,小朋友。」他說,「我不是故意的。」
「沒關係,」提姆笑著說,「反正我的鞋子也很髒。」 提姆看了看自己的腳,突然間,他發現眼前草坪上躺著一枚亮晃晃的五馬克硬幣,這時那個男人已經急忙走掉了,所以提姆的附近並沒有任何人。他一個箭步急忙向前踩住這個硬幣,然後不安地看了看四週,並且蹲下來假裝在綁鞋帶,很快地把硬幣撿了起來,順手放進口袋裏。提姆故意放慢速度,四處閒晃,這時一位身材瘦長,穿著一身方格紋西裝的男人朝他走了過來,並且問他:「嘿,提姆,要不要賭馬呀?」提姆驚慌失措地看著眼前這個不認識的人,他並沒有注意到,這個不認識的人便是先前踩到他腳的那位男人。這個陌生人的嘴巴閉起來像一條線一樣,而且有著一個瘦削的鷹鉤鼻,鼻下還配上幾根稀疏黑色的小鬍子。他把帽沿拉低,蓋住了整個額頭,突顯出他那雙緊迫盯人的水藍色眼睛。帽子的花紋跟西裝外套一樣也是方格紋。這個男人突然這樣問,提姆一下子也答不上來,他覺得好像有一團什麼東西哽在他的喉嚨裏,過了許久他才結結巴巴地蹦出一句話來:「我……我沒有錢賭馬。」
「誰說的,你有五馬克。」這個陌生人說著,之後又輕聲地補了一句,「我碰巧看到你撿到這些錢,如果你要用這些錢來賭賭看,那就拿著這張單子,我已經填好了,這次的預測可是萬無一失的喔。」原本提姆的臉還一陣紅一陣白的,現在已經慢慢地恢復正常了--恢復成像榛樹核一樣的棕褐色(這部分是遺傳自他的母親),然後他又結結巴巴地說了一句話:「我想,小孩子是不可以賭馬的。」然而,這位陌生男人並未放棄,他對提姆說:「這個賽馬場是少數幾個不特別嚴格禁止小孩子賭馬的地方,但這也不代表著它鼓勵小孩子賭馬;至少它不禁止。所以,提姆,你覺得我的建議怎麼樣?」
「可是我又不認識你。」提姆輕聲地說,一直到現在他才注意到,這個男人竟然直接喊出他的名字。「我知道非常多有關你的事情,」這個陌生人解釋著,「我認得你的父親。」這句話讓提姆猶疑不定,他很難想像父親怎麼會跟一個這麼奇怪又看來優雅的人來往,如果是陌生人怎麼會叫得出他的名字?想了想,提姆認為這個人跟他的父親應該有某種程度的交情吧!猶豫片刻後,提姆接下了那張下注單,並且從口袋掏出剛剛的五馬克,走到窗口下注。第二場比賽正透過廣播的聲音宣佈開始,這位陌生人喊著:「窗口要關了,你得快點!你馬上就可以看到我帶給你的好運啊!」
小男孩在窗口付了錢交出下注單之後,拿回了一張小條子,當他再回頭尋找那位陌生人時,他已經消失了。第二場比賽結束了。提姆所下注的那匹馬領先了五個馬身,他贏了,他到窗口領取他從未見過的大筆彩金。他的臉又開始一陣紅一陣白了,不過這次是因為歡喜和驕傲的緣故,他神采飛揚、高興地把他贏來的獎金秀給每個人看。奇怪的是,快樂與悲傷似乎總是比鄰而居。提姆突然想到他那今天才下葬的父親,他這一輩子從來沒有贏過那麼多的錢,想到這裡,提姆的眼眶不禁紅了起來,他一反常態開始在眾人的面前哭了起來。
「嘿!小朋友。如果有人像你這麼幸運,贏了那麼多錢的話,他是不會哭泣的。」提姆的身邊響起了一個很粗的男人聲音。他淚眼朦朧地看到一個臉皺皺的男人,身上穿著一套同樣也是皺巴巴的西裝外套,男人的左邊站著一個又瘦又高,有著一頭火紅長髮的小伙子,他正目不轉睛地看著提姆;右邊則站著一個身材矮小,穿著高雅,頭頂一片光禿的男人,他一臉關心似地不斷打量著眼前這個小男孩。這幾個男人似乎是一道的,他們幾乎同時開口問提姆要不要一起喝杯果汁汽水,慶祝一下他的好運。因為提姆事前沒想到這個星期天竟會碰到這麼幸運的事,所以他點了點頭,又吞了吞口水,然後說:「我想到後面的花園裡去。」因為他以前常跟他的父親一起在那裡喝果汁汽水。那三個男人說:「好呀!那我們就到那裡去吧!」然後他們跟提姆一起坐在一棵樹齡已經很老很老的粟子樹的樹蔭下。
而小男孩應該感謝的那個陌生人卻沒有再出現了,小男孩不久後也忘了他。坐在桌邊的這三個男人除了為自己點了杯啤酒外,還為小男孩點了杯車前草做的果汁汽水,並且還做著各種最令人驚異的趣事,來討這位幸運贏家的歡心。一頭紅長髮的小伙子把一杯啤酒擺在鼻子上,維持著它的平衡,不讓它滴出來;臉皺皺、穿著皺巴巴西裝的男人在玩紙牌時,總是能剛好抽出提姆隨意說出的紙牌花色;而另一位矮小、禿頭的男人則用提姆贏回來的錢變魔術。他把這些錢包進一個手帕裡,再把手帕緊緊的揉成一團,然後再把它打開,就這樣--錢都不見了。禿頭的男人吃吃地笑了起來,並說著:「小朋友,掏掏看你外套左邊的口袋。」提姆照著做了,讓他吃驚的是,他真的在外套的口袋中又找到了那些錢。 這真的是一個奇怪的星期天,下午兩點鐘的時候他還非常的不快樂,漫無目的地在城裡閒晃;而現在,下午五點的時候,很久不笑的他卻一直愉快地笑著,而且是發自肺腑地笑。好幾次,他甚至因為笑得太誇張而岔了氣,他喜歡他的三個新朋友,能找到三個大人的朋友,讓他感到很驕傲,而且他們三人都從事著非常少見的行業--臉皺皺的男人是印鈔師;紅頭髮的小伙子是做手提包的專家;而禿頭的男人則說自己是賽馬的經紀人,這些職業對提姆來說,他並不是很了解。當提姆豪氣的要付酒錢時,這三個男人笑著拒絕了,禿頭的男人起身付帳,也幫提姆付了果汁汽水的錢;就這樣,小男孩在跟他的新朋友道別時,他口袋裡的獎金還是完整的。
就在提姆要搭上電車時,那個穿方格紋衣服的男人忽然又出現在他眼前,他劈頭就說:「提姆,提姆,你怎麼這麼笨啊!現在你一毛錢都沒有了。」
「先生,你搞錯了吧!我贏來的錢都在這裡呢!」提姆笑著說,並作勢要把錢從口袋裡掏出來給這個陌生人看,之後他又遲疑了一會說:「這些錢應該是屬於您的。」
「你手上的這些錢一毛也不值。」這個陌生人不屑地說。
「可是這是我在窗口拿到的!」提姆喊著說,「絕對沒有錯的。」
「小朋友,你的確是在窗口拿到了真的錢,可是那三個男人在花園時,就用假鈔把你的真鈔換走了,只可惜你和他們聚在一起時,我太晚看到你了,當我走過去的時候,他們已經溜掉了。真是狡猾的傢伙!」
「先生,這不大可能吧!他們之中有人是做手提包的專家耶!」
「沒錯,提姆,他們是三隻手的扒手專家!」
「扒手?」這個小男孩困惑地問著:「那印錢的印鈔師呢?」
「他專門在印假鈔。」
「那,那個賽馬的經紀人呢?」
「那個所謂的經紀人所經手的全是非法的賭局。」 提姆不願相信眼前所發生的一切,一直到這個穿方格紋衣服的男人從他的皮夾裡抽出一張紙鈔,跟提姆身上的假鈔做比較時,他才發現這些假鈔透著光看的時候,的確是少了浮水印。
「你看,我說的沒錯吧,提姆?」小男孩神智恍惚地點了點頭,突然將所有的假紙鈔都丟到地上,憤怒地、狠狠地踩了又踩,一位老人正從旁邊經過,看到這個情景,不禁瞪大了眼睛,他看了看小男孩,看了看地上的錢,又看了看穿著方格紋衣服的男人,然後像是有惡魔跟在他後面似的,嚇得跑掉了。好一會兒,這個陌生人一句話也沒說。之後他又從皮夾裡拿出五馬克交給驚慌失措的提姆,並且要他下星期天再帶著這五馬克來,說完便又急急忙忙地離開了。
「為什麼這個男人他不自己下注呢?」提姆想著。不過,很快地他不再思索這個問題,他將錢放進口袋裡,然後走回他巷子裡的家,那些假紙鈔就那樣地被留在街上。雖然他很晚回家,雖然他在父親的葬禮上溜走,奇怪的是,繼母並沒有打他,只是罰他不准吃晚飯。整個晚上繼母幾乎一語不發,還早早就把他給送上了床。厄文也沒有上床睡覺,他跟其他參加葬禮的客人坐在一起,提姆沉默,怪里怪氣地看著這些人。
接著這個特別的星期天而來的,是漫長而悲哀的一週。如同往常一般,提姆又遭到毒打,而且老師警告他的次數也比以往更多。小男孩一直不斷地考慮著,他到底要不要在下一個星期天再去賽馬場。為了怕厄文發現,他特地將那五馬克藏在鄰居房屋牆壁的縫隙裡,每當他經過時,他總是會忍不住笑了出來,也許是還能再賭贏一次的這個想法讓他感到興奮吧!
第六張:小小百萬富翁
麵包店的貝伯太太在接下來的日子裡生意都非常地好,她的店裡不管什麼時候幾乎都擠滿了因好奇而來,想一窺提姆•塔勒如何贏得獎金秘密的民眾。貝伯太太在描述這整件事情的時候,也總是很技巧地把它跟她店裡賣的糕餅連在一起。
「……然後這個男孩子跟我說,他要去偷自來水廠主管的錢。對了,他覺得我們店裡的圖林根白麵包非常非常地好吃哦!然後當我聽到這個小男孩口袋裡有上千馬克的時候,我真是嚇呆了。我什麼也沒準備,就趕緊穿上我星期天上教堂時穿的衣服,跑到自來水廠主管的家裡去了。那天正好是星期天,自來水廠的主管正好訂了個生日蛋糕,上面還寫著生日快樂,這個蛋糕是我先生做的,他做得很好吃哦!然後我又聽說,根本沒有什麼闖空門的事情發生。這時候,自來水廠的主管跟我說,『親愛的貝伯太太,您是一位聰明睿智的女士,而您家的麵包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好吃。不過,我想一定是有什麼地方弄錯了……』他說,他們家沒有什麼東西被偷;他還說……」
就這樣,提姆成了英雄。不管在鄰居的口中、在學校,甚至有時候在家裡,大家都把他視為英雄;突然間得到一件真皮大衣的繼母,現在跟他相處時也變得小心翼翼起來;而繼弟厄文則不管在什麼時候都衝著他不停詢問有關賽馬的種種問題;鄰居們有時半開玩笑、半羨慕地叫他「小富翁」;在校園裡,大家也都爭相要跟他走在一起。
能受到大家的注視,著實讓小男孩很高興,而他也早已原諒了那三位密告他的同學和常常打他的繼母。他現在最想作的一件事,就是跟大家說說笑笑,可惜已經沒辦法了。 每當提姆嘗試著要笑時,他都笑得面目猙獰。 不久之後,他不再嘗試去笑,也不再嘗試著幽默了。他逐漸習慣擺出嚴肅的面孔。鄰居們也都在說:「他變得傲慢自大起來了。」同學們在滿足了好奇心後,也都開始慢慢避開提姆,甚至那位比以前收斂、安靜多的繼母也說他的脾氣壞。
不過,繼母再也不說賭馬贏來的錢是不正當的了。她發現賽馬場是一個正當合法的地方,她甚至還問提姆要不要從贏來的錢當中再拿二十馬克,這樣星期天他就還可以再去賽馬場試一試手氣了。 從賽馬場贏來的錢,提姆一毛錢都沒有拿到,幫父親立大理石墓碑及腳踏車的夢想都破滅了。但是,提姆的自尊心,讓他拒絕了這二十馬克。從蛋糕事件之後,他再也不相信繼母了。提姆不禁開始希望星期天永遠不要來,他害怕繼母會不斷地說服他去賭馬。他的害怕不是沒有道理的,每當星期六晚上來臨的時候,繼母都會試探性地詢問他:「你還要不要麵包……實際上,一個人若是碰上好運的話,應該是要連下三次賭注才是對的。不過,到明天還有一點時間,你還是可以考慮到底要不要去喔?」
提姆當然是會去的。這不僅僅是因為厄文跟繼母早餐時便已開始談論賽馬的事,也是因為提姆想要檢測這份契約,檢測這份藏在便帽襯裡的契約。他現在已經不知道,到底這份契約所代表的是一個好的交易,還是一個卑劣的行為。
他們三人搭乘電車前往賽馬場去。厄文因為激動的關係,蒼白的臉頰上第一次出現了紅暈,而繼母又再度連珠炮似地喋喋不休著什麼風險啊、暴利啊及賭注太高……等等的問題。她給了提姆二十馬克,並且再三地警告他:「別把錢押在風杜娜上,提姆!我在電車上聽到,風杜娜毫無希望,它好像是有病還是什麼的。反正就是別押風杜娜就對了,提姆,聽到沒!」 提姆當然是會押風杜娜,有著帽襯裡的這紙契約,他是不至於會損失什麼的。此外,他認為這樣能跟繼母證明,賭馬這方面的事他懂得比她多、比她來得聰明。
可是當他們抵達賽馬場時,繼母與厄文幾乎沒有再理他,因為他們正被週遭所發生的一切深深地吸引著——穿著優雅的女士們、舉止高尚的先生們、被套上馬韁帶領而過的賽馬群、頭戴紅帽個頭矮小的職業騎師們,還有那窗口前、柵欄邊的喧嘩與吵雜的人聲、混亂的情況等,都在在吸引了他們的注意力。
「你不要再看看嗎?」當提姆交了投注單後,繼母問著。小男孩搖了搖頭。
「你押了哪一匹馬?」厄文問著。
「我押了風杜娜。」提姆高聲地回答著。繼母轉過身來說:「風杜娜?我不是才告訴過你,我在電車裡聽到這匹馬……」起跑的槍響聲中斷了繼母的嘮叨。 馬匹奔跑的達達聲清晰可聞;觀眾們也開始叫喊、喧鬧起來。繼母跟厄文往前擠著,希望能在一堆戴著大圓帽、便帽及面紗罩的人群後面看到賽馬的情況。 他們站在離提姆沒多遠的地方,而提姆則坐在草地上,偶爾厄文激動的喊叫聲會傳過來。
「風杜娜現在跑第三名了!」他喊著。
「風杜娜追上去了!」最後併著歡呼和喝采聲。
「風杜娜在前面了!」可是風杜娜看起來似乎精疲力竭,它又落後了。厄文尖叫著:「我們的錢沒了!風杜娜沒辦法了!」這時繼母回過頭來看著提姆,她的眼神似乎說著:「我早就知道會這樣。如果你聽我的話就好了。」 不過就在抵達終點前,風杜娜竟神奇地趕上了。厄文發狂似地喊著:「太好了,風杜娜!太帥了,風杜娜!風杜娜!風杜娜!風杜娜!」然後只聽到一聲尖叫聲穿過觀眾席。提姆知道,風杜娜贏了,而雷夫先生也贏了。
提姆會選擇坐在旁邊,是因為他希望能遇到雷夫先生,可是他所看到的那些戴著方格紋帽的臉孔卻是非常的陌生,他沒看到雷夫先生(雖然如此,雷夫先生--即使不是穿著方格紋的衣服--的確是在賽馬場裡的。有好幾次,他從藏匿的地方用瞇著的一雙眼睛打量著提姆臉上的表情)。
厄文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了過來。「我們贏了!」他吼著:「快把你的單子給我,提姆!」可是提姆手上還是緊緊握著那張單子,他一直等到窗口前的人群都散去了,才去把獎金換回來,獎金整整有兩仟馬克那麼多!「我們真的贏了很多錢!」提姆說著,然後把錢給了他的繼母。「我想這裡一定有兩仟馬克。」
「你算過了嗎,提姆?真的沒錯嗎?」
「一定沒錯的!」這個小男孩回答。
「太棒了!趕快拿過來我算算!」她一把就從提姆手上的錢給搶了過去,迫不及待地算了起來。第一次她算錯了,於是就又再算了一次,最後她終於說:「沒錯。這裡有兩仟馬克。」 突然之間大家什麼話都沒有說,繼母直直地盯著手上的那綑鈔票;厄文嘴巴張得大大的站在那裡;而提姆則照舊一臉嚴肅的表情。 最後繼母打破了沉默。
「我們先要拿這些錢做什麼呢?」
「我不知道,」提姆說,「那是你的錢。」 這時繼母卻突然開始哭了起來。沒有人知道,那是喜悅的眼淚,還是驚訝、感動的淚水。她一下子親親提姆,一下子又親親厄文,然後用手帕把眼淚擦了又擦,便接著說:「來,孩子們,我們必須慶祝一下!」
提姆又再度坐在花園裡的那棵粟子樹下,這棵粟子樹下,有他跟父親、那三個惡棍,還有那穿著方格紋衣服的男人坐在一起的回憶。 繼母的心情非常好,而且一直嘮叨個不停:「我就猜嘛!提姆一定是因為某個非常特別的原因才會押風杜娜的!你可真是個機靈鬼啊!」說完她捏了捏提姆的耳垂,然後讓人送來了沒有灑上杏仁、牛油跟霜糖的蜂蜜蛋糕跟果汁汽水。 厄文說著電氣化火車,以及有橡膠鞋底的棕色鞋子的事。只有提姆像條死魚似地,一語不發坐在那裡。他已經是個無法再笑的小男孩了。
第七張:貧窮的富翁
提姆現在每個星期天都得陪著繼母及厄文到賽馬場去賭馬,他實在是不喜歡做這些事。有時候他星期天一大早出門,一直到晚上才出現,這使得繼母及厄文得獨自到賽馬場去,可是他們沒有提姆的好運,他們最好的情況不過是贏幾馬克而已。
因此,提姆得一次又一次的陪他們去,而且賭注也越下越大。不久他在賽馬場的名聲越來越高,就像一隻五彩斑斕的狗一樣。他的賭運之好是眾所週知的,人們在比喻幸運贏家的時候總是會說:「他就像提姆一樣地好運呢。」
此外,這個小男孩也知道要耍點小技巧,有時他贏得多一點,有時他贏得少一點。例如當他押在很多人都看好的那匹馬上時,贏得的獎金就很少;相反地,如果他把賭注押在大家都不看好的那匹馬上,或甚至是押在幾乎沒有人押的那匹馬上,那他贏得的獎金就會非常非常的多。 剛開始,繼母還會解釋「所有的錢都是屬於提姆的,」她只是幫他保管而已;不久之後她就只說「我們的獎金」、「我們的錢」、「我們的戶頭」。提姆往往只拿得到少許的零用錢。無論如何,小男孩最後還是為自己存夠了一筆可以做大理石墓碑的錢。他把這筆錢換成紙鈔,藏在有鐘擺的落地鐘裡。他在無意中發現落地鐘裡有個雙層夾層,而且上層的內夾還可以取下來,這也成了他最佳的保險箱。
不過,突如其來的錢財讓繼母昏了頭,她幾乎與所有同住在小巷子裡的鄰居們為敵;她會當著一群老朋友面前說,她們穿的衣服是多麼的不得體,她無法跟她們一起上街(顯然她並沒想到要幫這些比她更窮困的朋友們買件衣服);她也會在眾人的面前批評貝伯太太的蛋糕有多難吃,然後到城內較遠的一家糕餅舖買糕點(顯然她也忘了貝伯太太曾讓她賒欠了數星期之久的糕餅錢)。
至於厄文呢,現在則是扮演有錢人的小孩,穿著有厚厚鞋底、看起來很可笑的鞋子,配上長褲子的小西裝及各式各樣五彩繽紛的領帶,他也會偷偷地抽煙,扮演著賽馬行家的角色。 而帶來這些財富的提姆是唯一一個想逃離的人。他常常在大城市裡僻靜的地方閒逛,而且一逛就是好幾個鐘頭。他希望能遇到雷夫先生。他希望雷夫先生能把他的笑容還給他,他不想要別人眼中的財富。可是雷夫先生並沒有出現過。
不過,這位穿著方格紋衣服的男人的視線卻從來沒有離開過他。有時候,提姆所居住的地區會出現一輛豪華的藍色轎車,後座坐著一位戴方格紋帽子的男人。當這個男人在某個地方發現提姆時,他會命令司機停下來,然後非常仔細地觀察著這個小男孩,有時甚至是用一種非常令人害怕的表情在看著他。這個男人早先弄了本廣告日曆到這個小男孩的家裡,這本寫著咖啡、可可及奶油廣告詞的日曆上,字裡行間穿插著著名人物的格言諺語,而第一頁的廣告上面是一段絕非偶然出現的話:
人們對於一張契約的態度應當要像對待婚姻那樣地審慎;接受前要仔細地評估,可是一旦決定了,就得忠誠地信守到底。 ——L•雷夫
對提姆來說,幸運的是,繼母把這張廣告頁給剪了下來,因為背面寫著各類星座的運勢分析。糟糕的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鄰居們與日俱增的敵意。大家把提姆嚴肅的面孔當作是傲慢與自負的象徵;並且把他、厄文還有繼母歸做是同一類的人,還為他們貼上了「暴發戶」的標籤。所以,當繼母決定搬離小巷子,另外在一個高級地段租一層樓時,沒有人比提姆更高興的了(如果他還能高興的話)。
只要不是新買的傢俱,繼母都拿去送給巷子裡少數幾個還會跟她說話的鄰居。她本來也要把提姆的「保險箱」--落地鐘給送掉,幸好提姆及時聽到這番話,便請求繼母,讓他可以把這個落地鐘擺在他的新房裡;他是如此迫切地懇求著,使得繼母在驚訝多過於憤怒的情況下同意了。於是這個會按時敲鐘的錢箱便進入了提姆生平第一個屬於他自己的房間。在這個房間裡,男孩終於可以獨自一人靜靜地作他的家庭作業。
繼母還為這個新家請了一個女佣人——只是,沒有一個女佣人受得了她。從瑪莉到貝塔;從貝塔到克拉拉;從克拉拉再到約翰娜,最後來了一位叫葛莉特的老太太。當繼母對著葛莉特大吼大叫時,她從不回嘴,也從不做一些讓人討厭的事,所以她被留了下來。
在這兩個女人--只會斥責的繼母和逆來順受的葛莉特的照料下,時間又匆匆地過去了,轉眼間,提姆也到了十四歲要找工作的年紀。 繼母用不只是希望,也是命令的口氣,要提姆到賽馬的賭場當學徒。這是有原因的,就在他過十三歲生日的那天,提姆在一匹沒人注意的馬上押了很多錢,而這匹馬贏了,提姆淨收了三仟馬克,這也真的是跌破了許多專家們的眼鏡。他用這筆獎金跟繼母說,他們現在夠富有了,所以他以後再也不會去賭馬場賭馬了。這次不管是眼淚還是皮鞭,都無法改變提姆的決定,他真的不再涉足賽馬場了。
厄文跟他的繼母曾經有好幾次企圖想再試試他們的運氣,可是當他們幾乎贏不到三百馬克的同時,也輸掉了三仟馬克,他們不得不停止再賭下去。現在繼母希望提姆進了賭馬場當學徒後,能再度恢復他相馬的能力。她甚至早已跟城裡最富有的賭場業主進行了多次的商談。雖然是這樣,可是提姆還是說他要當水手,不想再跟賭馬有任何的牽連。
就在提姆才剛畢業沒幾天,繼母又開始以一種令人熟悉的連珠炮方式談到提姆未來的工作。
「你現在已經不是孩子了,提姆。不管怎麼樣,你得開始做些工作。在賭場裡,你可以運用你的天賦再度成為一個富有的人。提姆,我可以成為你最好的伙伴,我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你,才這麼想的。」
「可是我不要去賭場,我要去當水手。」提姆說回答。 這時繼母開始不高興,接著越來越生氣,最後卻又傷感了起來。她哭喊著說提姆想要丟下她,讓她孤單一人,當她老的時候身無分文,只能跟別人乞討;還說他要讓她跟厄文都陷於困境,這樣一來,他便可獨自當個有錢人;甚至還說他對這個家完全漠不關心,連笑都懶得笑。
最後這句話著實刺傷了提姆。他全身的血液衝上了腦門,他本來可以馬上跑開的,可是自從他失去笑容之後,他的自制力卻變強了。以一個這樣年紀的小男孩來說,他的自制力著實令人害怕。這次的情況也一樣,他克制得非常好,以致於繼母只看到他漲紅了臉,並沒有注意到他內心的激動。「下個星期天給我錢,我要跟上次一樣再賭一次,」他說,「也許我這次可以贏到很多的錢。」在繼母點頭答應前,提姆便離開了家,跑到河岸邊去,坐在一張僻靜的長凳上,試圖控制著他的情緒。可是這次他失敗了。他哭了,可是他並不想哭,所以只能用壓抑的方式啜泣著,但情況卻越來越糟,最後他哭得全身顫抖,一直到他盡情地發洩完心中的絕望為止。他慢慢地停止啜泣,冷靜地思考未來的事。
他決定在接下來的那個星期天,把錢押在大家都不看好的馬上,好贏得很多的錢。接下來,他會將這筆錢交給繼母,然後離開她跟厄文,也可以說是要逃離他們。也許他會去當見習水手,也許會去做些別的,他無需擔心錢的事,因為任何地方都可以賭。無論如何,他現在已經知道,「富有」這件事對他來說一點都不開心,他為了他完全不需要的東西出賣了他的笑容。
這時,坐在河岸邊長凳上的這位小男孩暗自在心中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他要贏回他的笑容。就算雷夫先生在某個天涯海角,他都要找到他,追回他的笑容。 如果這個時候提姆的身邊能有一個人,不管是喝醉酒的馬伕,還是個半發狂的流浪漢都好,只要能有一個人,能讓他傾吐心聲、他的想法,那會是最好不過的事了。如果能把內心的話跟另一分享傾吐,那麼再困難的事情也會變得簡單許多。可是提姆卻不能說,他得像牡蠣一樣緊緊閉著嘴。一張躺在落地鐘裡雙層暗夾內的紙,使他成了太陽底下最寂寞、最悲傷的男孩。
提姆完完全全是孤單的。這樣的心情使他想到了他的父親,還有為父親立大理石墓碑所存下來的錢。他還決定--在他走之前,要為父親立好大理石墓碑。提姆知道這是很困難的,但他還是決定要做到。 他靜靜地從長凳上站起來。現在,他有著非做不可的計劃,而這些計劃也使得這個小男孩愈發地堅強。
「一位年輕的朋友,一位沒有家人的可憐牧羊人。」雷夫尖著嘴說:「在美索不達米亞高地,繞過加巴辛加山,我的主要住處,一座小小的城堡就在那裡。在那裡他被當作是我,被抬到墓地。」男爵又繼續走到另一個房間。當他的聲音越來越遠的時候,提姆聽到他說:「我的城堡是在葉戚登,你知道葉戚登在哪裡嗎?」
「如果根本沒有雙胞胎兄弟的話,」提姆繼續問道,「那是誰代替你被埋葬了呢?」
「那場賭局,真是個精巧的點子!」男爵叫道。他跳了起來,雙手抱在胸前,開始在房裡走來走去。提姆還是躺在長沙發椅上,並且問道:「我們的合約還有效嗎?那個合約是跟第一個雷夫男爵訂的,可不是跟他的雙胞胎兄弟。」雷夫從沙龍走回睡房,邊走邊說:「那個合約是和L‧雷夫男爵簽訂的。我叫做雷歐‧雷夫,之前我則稱自己為路易斯‧雷夫,兩個名字都是L開頭,孩子」。
「上一個賭實在是個很棒的點子,提姆‧塔勒!佩服!佩服!」 提姆抬頭看著男爵,沈默著。雷夫似乎也對此相當感興趣地問:「這個賭你到底想贏還是想輸呢?我實在很想要知道。」提姆閃爍其辭地說:「大部分的人都是為了想贏才賭的吧!」
有人敲門,不等提姆的回答,敲門的人--雷夫男爵就自個走了進來。「安靜躺著吧!」雷夫男爵進來的時候說。然後這個乾瘦的男子就像一把小刀折疊起來一樣地,坐在一把昂貴的象牙鑲嵌的椅子上,他把腿交疊著,逗笑似的看著提姆。
這麼久以來,提姆頭一次再度覺得有舒服的感覺,不是因為他突然變有錢的緣故,因為提姆自己也還沒有真正意識到這件事。而是因為,他知道他的笑容依然活著。在這一切的混亂之後,他也清楚了一件事--男爵現在是他的監護人。也就是說,他和提姆是息息相關的。尋找已久的獵物此刻就出現在他的眼前,對提姆來說,找回笑容的過程,將會因此變得容易許多。他現在所要做的,是找出雷夫男爵的弱點(單純的提姆顯然還不知道,在遠處比在近處更容易看出細微的全貌)。
在給努阿華麗致極的木頭房間裡,比較好的說法是,三個房間排成一列,也就是所謂的套房裡,提姆在經歷船上所有令人激動的事情後,第一次有機會獨處。男爵出門去談一件事情,他還留下訊息,表示他會再來接提姆。依舊穿著方格紋褲子和大大套頭衫的提姆,半躺在長沙發椅上。他把頭和背倚在那堆直條紋絲質靠枕上,兩條腿在躺椅邊晃來晃去。提姆盯著天花板上的一盞吊燈看,它的形狀就像是一串玻璃形成的眼淚一樣。
第十六張:一盞吊燈的下場
「哦,原來如此!」男爵被激怒了,他模仿著提姆的樣子。「你對魔鬼好像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是嗎?」 提姆不明白,為何男爵會對這段談話這麼激動。他一臉無辜地問:「真的有魔鬼啊?」雷夫又走回房間,再度把身子沈到象牙裝飾的椅子裡,他悲嘆著說:「你是真的很單純,還是只是做做樣子?你從來沒有聽說過,跟魔鬼簽約,而且是用血簽名這件事?」
當「合約」這兩個字出現的時候,提姆認真聽著。他相信,雷夫現在要跟他談談他們的合約。可是男爵又開始胡說八道些什麼魔鬼啊,惡魔啦!他說到巴利亞(Belial),地獄的掌門人;惡魔佛卡斯(Forcas)、阿斯塔羅(Astaroth),和貝恆莫斯(Behemoth) (註1) 。又說到巫婆和黑色魔法,還有那鼎鼎有名的魔法家浮士德博士,和成為他僕人的魔鬼梅菲斯特。
男爵發現,提姆根本就對他所說的話感到無聊到極點的時候,他站起身來,喃喃自語地說:「看來我得說明白一些。」提姆又躺回靠枕上,他垂下來的右手無意識地把玩著一隻替他準備的絲質拖鞋。他的眼光再一次落在那盞吊燈上,上面那些玻璃球正變形、多重反射著男爵乾瘦的身影。雷夫男爵現在清楚地問:「你想要學那句浮士德博士對魔鬼發誓用的咒語嗎?」
「不要。」提姆頭也沒抬地說。他透過吊燈搖曳的玻璃珠,看到男爵各式各樣的醜相抖動著。然後他又聽到男爵的聲音。「我是不是應該至少說一下這個咒語?」雷夫帶著一股明顯壓抑著的怒氣說。
「隨便您!」提姆的聲音聽來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至少當他從磨光的玻璃上看到乾瘦的雷夫舉起手臂念咒的樣子時,他才因為好奇使然,清醒了一點。雷夫用很慢,而且奇怪、空洞的聲音唸著:
巴尬比 拉卡 巴恰北
拉馬克 卡亥 阿恰霸比
卡瑞露意爾斯
拉馬克 拉媚克 巴許露也斯
卡巴哈尬
沙巴露意爾斯……
當男爵的咒語念到這裡的時候,吊燈開始輕微地晃動──也許是因為他的手臂激烈搖晃的關係,一隻受到驚擾,異常巨大的蜘蛛從吊燈中央垂絲而下。提姆本來就很討厭蜘蛛,再加上又被這個充滿神秘感的儀式帶到一種激動的情緒裡,他竟然下意識用垂下的那隻手拿起原本在把玩的絲製拖鞋,生氣、用力地朝蜘蛛身上一扔。這時男爵正唸到「沙巴露意爾斯 拉彀蚩 阿躂 卡玻幽剌斯…… 」
說時遲那時快,天花板上發出喀啦一聲,接著匡啷一聲,長沙發椅腳下已經躺著那盞特大號的,由一堆玻璃珠所組成的吊燈。提姆嚇了一跳,趕緊把雙腳縮了起來。男爵站在象牙椅後,嘴巴開開地,雙臂舉得高高地,額頭上腫了一個大包。顯然他是被吊燈的一角給砸到了。沙龍裡現在是一片死寂。剛剛那聲巨響一定被旅館裡其他人聽到了,因為有人正急忙地敲著門。男爵放下手臂,彎著腰,好像很疲累似的走到門邊,把門打開了一條縫,用義大利文說了幾個提姆不懂的字。然後他又把門關上,靠在門上說:「沒用,要對付這個天真無邪的人什麼都沒用。」
躺在長沙發椅上的提姆,對這句話的理解程度,就跟剛才的唸咒儀式一樣——一頭霧水。他坐起身問道:「什麼沒用?」
「中古世紀!」男爵的回答根本就無關緊要。提姆還是一頭霧水。他並沒有繼續追問下去,反而說:「請您原諒我弄壞了這盞吊燈,我本來只是想打那隻蜘蛛的。」
「這種小事,我們付錢賠給旅館就是了。」男爵喃喃地說。
「為什麼是『我們』?」男孩問著說。他突然想到那數不清的財富,於是又補充說:「那盞吊燈的錢我付,男爵!」
「這是不可能的。」雷夫說著,嘴角邊又出現了那種逗笑的表情。「你還沒有成年,親愛的,沒有經過監護人雷歐‧雷夫男爵的允許,你不可以花任何一個馬克。」他冷笑地彎下身來。「但是你還是會有零用錢可用的。」 穿著船上制服的提姆也同樣地鞠躬回禮說:「您也非常聰明,男爵。請您允許我現在換衣服,我希望可以自己一人獨處。」
起先雷夫說不出話來,盯著提姆看。突然,他開朗地笑了起來,邊笑邊喊:「你比我想像中要聰明得多了,提姆‧塔勒。佩服!佩服!」雷夫也注意到,當他笑的時候,提姆的臉色就會變得很慘白。他原本想,令人愉悅的笑聲總是能夠像套索一樣把人拉到他的身邊,但這對提姆顯然是沒效的,畢竟這個笑容原本就是屬於他。雷夫快速轉身走向門口。在他離開前,他用衣服的袖子擦拭了門口邊書桌上那面已經擦得晶亮的桌面,並看了提姆一眼,然後把一份皮製的文件夾放在桌面的中央。接著他打開門,並回頭說:「塔勒先生,我會叫個貼身僕人,『永遠』為您服務。他也是從美索不達米亞來的。」
「謝謝!」提姆說。「但我已經會自己換衣服了,所以大可不必。」
「那更好。」雷夫冷笑。我們可以把這筆錢省下來。」他走了出去,並把門輕輕關上。在門廊上雷夫停留了一會兒,他站著沈思。「提姆這小伙子想要討回他的笑容。」他喃喃地說。「他看不起黑暗所賜予的力量,還是他根本不在乎這個力量?他想要光亮,而光亮……」男爵慢慢走回他的套房,「……光亮會被鏡子折斷,這我一定要試試。」
當雷夫走進套房後,他在一張扶手椅上坐下。在他頭上掛了一盞類似提姆房裡的吊燈。男爵的目光落在那些微微搖晃的玻璃珠上,想起提姆丟拖鞋的景象,雷夫突然笑了出來,他笑得身體亂顫,連他坐的椅子都發出嘎嘎的聲音。男爵笑得像個男孩一樣。從肚子裡冒出的笑聲就像是香檳裡的氣泡一樣,總是會有──像一首曲子裡的重音符號──一個口水吞嚥聲──然後又從最低音開始──然後又是一連串的音調,直到新的口水吞嚥聲出現。
男爵本來是一個喜怒不形於色的人,他根本就沒有快樂的天分,他總是要把所有的事情解釋得清清楚楚,甚至是自己的感覺,也要把它們分解成許多小部分,一一檢視。就連這一次,在最後一聲口水吞嚥後,男爵也考慮著,他為什麼笑了。他很驚訝地發現,他在笑自己,笑自己想要用黑色魔法的咒語,使提姆塔勒印象深刻的嘗試失敗了。嘗試失敗了,雷夫輸了,可是他仍然笑了出來。這對男爵而言是個重要的經驗。 他站起來自言自語,走來走去。「怪事,」他嘆著氣說,「我買這個笑容,為的是要得到控制人心的力量。而現在……」他不知所措地站住,「現在我得到了控制我自己的力量,控制我可怕的情緒的力量,我用笑聲把不好的情緒通通趕走了!」他走來走去。
「以前我一定會非常生氣!如果我在跟人家較勁的時候輸了,我大概會氣到把地毯給咬碎。現在,我輸了卻還是像贏了一樣,笑得很開心!」這個乾瘦的男人又坐到扶椅上,臉上帶著當時在賽馬場上那位穿方格紋衣服先生的狡猾神情。「你儘管追討你的笑容吧!提姆‧塔勒。你永遠都不能拿回它!我會用牙齒緊緊咬住它,用爪子緊緊抓住它!」
第十七張:有錢的繼承人
在提姆那個年代,年輕有錢的繼承人的標準打扮就是--灰色法藍絨褲子、紅黑相間條紋的外套、白色絲質的襯衫、紅色有蘇格蘭花樣的領帶,還有同樣花色的棕色鹿皮鞋。穿著這一身行頭的提姆站在一面落地長鏡前,這輩子他第一次把頭髮梳得油亮平順。他的腳邊放著一本打開著的雜誌,上面是一張網球明星的照片,提姆想把他的頭髮分得跟網球明星一樣,可惜並不成功。他注視著鏡中的自己好一段時間,嘗試著要把嘴角往上揚。但是那表情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像是個笑容。
他悲傷地轉身,漫無目的地在套房裡的三個空間遊走。他毫無興味地試坐了一張搖椅,觀賞了牆上的幾幅畫──全是一些在空蕩蕩的海上航行的船隻,他拿起象牙色的電話聽筒,然後又放了回去,最後他打開那本男爵放在擦得亮晶晶的書桌中央,有著精緻花飾的皮製文件夾。那裡面有一些信紙,紙張上印有一些整齊的字:
提姆‧塔勒
雷夫男爵公司所有物
日期 / 時間…
給努阿
文件夾裡有一個絲質的側袋,裡頭放著一些信封。提姆拿起一個信封,看著它的背面:
提姆‧塔勒,給努阿,義大利,帕瑪羅旅館
男孩在書桌前的扶手椅坐下,旋開文件夾旁的墨水瓶,決定要寫一封信。當他把文件夾放回原來的位置,從一疊信紙中拿出一張信紙時,他看到光亮的桌面把信紙上的抬頭折射成:
雷夫男爵公司所有物
提姆‧塔勒
這時他眼中躍然出現幾個字:
雷夫 男爵 (註2) 公司
提姆心想,男爵這個字看上去,筆畫就跟「魔鬼」的筆畫一樣。但是他又想到,如果心裡老想著魔鬼的話,那它也會跟著到處去。於是,他把信紙放正了,開始寫信。
親愛的李克特先生:
我並不是很平安地抵達給努阿。男爵已經死了,而我是他的繼承人。其實我一點也不想要當他的繼承人。可惜我現在不能告訴你這件事。也許以後吧!請想辦法跟一名叫克雷司米爾的船務員聯絡,克雷司米爾可以跟您解釋一切,很遺憾!我不能親自跟你說明這一整件事情。你也可以跟海豚號的大副談談,他叫做強尼,是漢堡人,他也知道所有事情的經過。
現在我是世界上最有錢的人,那個所謂的新男爵是我的監護人。這雖然不是很棒,但還是多少有一點好處的。我不能讓男爵發現,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您和您的母親、船務員、強尼都對我很好。也許您可以幫我找到出路,但是,我還是得要先幫助自己。這樣也好,那我就有一個計畫和目標了。這也可以讓我暫時忘記,我根本就不算是個完整的人。請代我問候您親愛的母親,悲傷的提姆‧塔勒非常謝謝您。
附帶:請您不要寫信給我。也許我以後會找到一個秘密地址。
提姆
男孩又把信讀了一遍,然後折好放進信封裡,並將它封了起來。正當他要寫上地址的時候,他聽到走廊上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他很快地把信放進外套胸前的口袋裡。有人在敲門——男爵又沒有等他回應就進來了。他看見桌上打開的文件夾旁邊被旋開的墨水瓶,問道:「私人信件嗎?塔勒先生?對私人信件您得要小心一點。喔,有一位秘書還可以供您差遣。」
提姆隨即把文件夾闔上,把墨水瓶蓋旋緊。「如果我需要秘書的話,我會叫他的。」
「吼得好,小獅子!」雷夫笑了。「看來,隨著這身打扮,您似乎也懂得該如何應對了。不錯喔,值得稱讚!」門上又傳來敲門聲。雷夫不情願地用義大利文喊著:「什麼事?」
「幫塔勒先生帶東西過來!」門外回答著。「進來!」雷夫咕噥著。 一個穿著長長綠色圍裙的僕人拿著提姆的航海背包進來,把它擺在放行李的地方,然後站在門邊。提姆走向他,對他伸出手說:「非常感謝您!」僕人笨拙地帶著驚訝的表情,顯然不是很滿意地握住他伸出的手。
「Non capisco (註3) 」,他嘟囔著。
「他聽不懂,」雷夫笑著說,「但是這個他一定懂。」雷夫從口袋裡的一疊里拉紙鈔中抽出一張鈔票,給了這個僕人。這個人滿臉笑容,用義大利文喊著:「Grazie!Mille grazie!Tante grazie, Signore Barone! (註4) 」然後卑屈地倒退走了出去。 雷夫把門關上。「在以前的時代,僕人要進主人房裡的時候,他得要先脫掉鞋子,跪在地上,親吻他主人的靴頭。可惜!這樣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提姆並沒有注意到男爵的話,他突然想到航海背包裡,塞著他的那頂帽子,那帽子的櫬墊裡還藏有跟雷夫簽訂的那份合約。他裝作不經意地走到航海背包旁,把它打開,看到放在上面的帽子。當他把帽子拿在手上時,襯墊裡發出紙張被折到的聲音,男孩鬆了一口氣。當他盡可能不要引起注意地把